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解答

政务   2024-12-04 17:42   山东  


一、退休的条件和依据

1、基本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可从爱山东App注册查询个人保险缴纳情况)。

2、需要的材料:本人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1996年前参保的)。

3、办理时携带的材料:(1)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2)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的身份证、退休人员的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委托书。

在单位退休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公章

4、申报退休的时间: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到垦利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A区人社综合窗口申报退休;单位当月也可从外网提报退休申请。申报退休当月可以缴费。

5、档案年龄和身份证年龄不一致: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6、养老金高低的重要因素:与本人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有关。(缴费年限长、缴费基数高,养老金就高。)

二、怎么办理参保人员在职死亡(因病或非因工)待遇?

1、办理时需提交的材料:死者的《火化证明》、《死亡证明》、死者的社保卡(银行卡)、办理人的身份证

2、在职死亡人员可领取待遇:个人账户部分遗属待遇(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3、该业务办理地点:垦利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A区人社综合窗口

三、怎么办理退休人员死亡待遇?

1、办理时需提交的材料:死者的《火化证明》、《死亡证明》、死者的社保卡(银行卡)、办理人的身份证、《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申领表》(单位退休的需单位盖章,破产单位需主管单位盖章,此表链接在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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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退休死亡人员可领取待遇:个人账户剩余部分遗属待遇(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3、该业务办理地点:垦利区人社局八楼809办公室。

相关业务咨询电话:0546-2881307。



供稿:李敏 一审:王峰 二审:徐玲玲 三审:魏玖瑜

垦利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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