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治报》报道:努力在基层绽放绚丽“法治之花”——响水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纪实

民生   2024-11-15 21:55   江苏  







近年来,响水县法院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辖区三个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集中打造专业、特色法庭,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全方位做优司法服务,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做好公平正义“必答题”


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一辈子只来一次法院,法官什么样,法院就是什么样;法院什么样,公平正义就是什么样。因此,法官不仅要善解法律,更要善解矛盾,让当事人充分了解、认同裁判结果,既结案件,更解心结。
近日,响水法院小尖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挽回当事人之间的朋友情。
王某和某服饰企业负责人是多年的生意伙伴兼朋友。2022年以来,该服饰企业迟迟未向王某支付约定的加工费用。直至去年6月,王某多次讨要无果后,无奈将该服饰企业及其负责人告上法庭。
“法官,我们不是故意拖着不还,是企业目前资金周转不开,一时间拿不出这么多钱来。”一到法庭,该服饰企业负责人就急忙向法官解释了拖欠货款的原因。“法官,我也不想打官司的,但我这也是小本生意,货款迟迟不到账,已经影响到我自己正常的生产经营了。”王某诉苦道。
承办法官进一步了解到,原被告双方调解意愿较为强烈,被告方也具有还款意愿。但由于被告方多次爽约,原告王某已对他们失去了信任,加上王某对被告的付款能力等方面存在担忧,一时间双方僵持不下。
调解,不仅要解决事,更要让人明白接受。本着既断“是非”又解“心结”的原则,承办法官精准把握双方“心结”所在,针对性提出了分期清偿方案,给予双方更多的磋商空间,并就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引导双方耐心沟通、相互谅解,以求最优解。经多番努力,原被告双方均同意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偿还,并逐一敲定了相关细节,最终形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绘就综合治理“同心圆”


“我们倡导辖区村两委干部、网格员、调解员等共同参与,充分了解村民法治需求、村内矛盾纠纷新类型、原因等基本情况,形成‘多方参与、协同共建’格局,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前,化解在萌芽,真正做到‘抓前端、治未病’。”在法庭支部共建活动中,陈家港法庭负责人介绍说。

近年来,响水法院人民法庭不断加强党建共建,与陈家港镇立礼村委、黄圩镇云彩村委、双港镇腰庄村委等开展党建共建活动,充分利用各村委党群议事长廊等基层平台,找准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社会基层治理的结合点,探索支部结对共建新模式。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各人民法庭建立常态化指导人民调解制度,借助庭审观摩、乡村法治大讲堂等载体,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集中培训,助力提升调解能力。此外,人民法庭强化审判数据综合利用,常态化发送司法建议、信息专报、平安月报,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有效施策提供有益参考。
在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中,人民法庭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全力打通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通过与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基层自治组织的联动协调,发挥比较优势、聚合最强战力,用心打好矛盾化解的主动仗、整体仗。

奏响普法强基“主旋律”


“法院来村里开庭,让大家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也认识到诚实守信的重要,人无信则不立。”听完响水法院运河法庭组织的巡回审理活动的群众认真地说。
今年5月,运河法庭审理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同时邀请数十位镇村干部、当地群众现场观摩。
某村委会与某公司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该村委会诉称公司在承包期间违反约定,未及时支付2022年、2023年土地承包金及大棚租金合计23万元。因双方分歧过大,纠纷无法解决,该村委会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陈述和意见,找准案件症结、归纳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按照审判程序依次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充分保障了原、被告双方的诉讼权利。
庭后,承办法官结合前期现场勘验,再次组织调解,通过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解开心结,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类似这样的活动经常出现在该院人民法庭,这也是人民法庭坚持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
一直以来,响水法院持续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精准发力,优化普法方式方法,夯实普法基层基础,努力让普法与司法实现深度融合,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将法治春风吹到家家户户,吹进百姓心中。

来源:响水法院


盐城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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