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先生在互联网上注册成为某藏品公司会员,在业务专员的电话引导下,将自家藏品邮寄到该公司进行鉴定。
“真品,年代久远,价值连城!”不久后,方先生收到了反馈,称有几十年从业经验的鉴宝专家鉴定其为真品。业务专员从专业角度建议方先生可通过海外拍卖会或交易会的方式高价出售藏品,方先生便交纳了鉴定费、藏品证书制作费、海外拍卖费用共计30300元,委托该公司代理拍卖。
拍卖当天,方先生收到了“漂洋过海”发来的现场拍卖视频,让他意外的是,自己的藏品竟然流拍了。藏品公司承诺将继续帮其在海外拍卖,然而几次三番收到的消息不是流拍就是交易失败,后知后觉的方先生选择报警。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一举捣毁了以拍卖古董藏品为诱饵的诈骗窝点,抓获15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某、郭某协商成立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实施诈骗,招募被告人吴某某为鉴定专家,被告人唐某为业务经理,被告人张某等五人分别为业务组一组至五组的组长,各组下辖各自业务员。该公司通过网络推广,诱导被害人主动注册联系,后业务经理将被害人的联系方式分发至各组长,各组长组织业务员按“话术单”方案,通过电话联系被害人,诱导被害人将“藏品”携带或邮寄至公司,由“鉴定专家”吴某进行“鉴定”,后业务员故意夸大藏品价值,谎称可通过海外拍卖会或交易会的方式高价出售,收取鉴定费、藏品证书制作费、海外拍卖或交易展览费用,以交易失败或“流拍”为由欺骗被害人。
为达到哄骗被害人、防止被害人报警或者投诉的目的,该公司制作虚假拍卖视频以及虚假交易照片发送给被害人,以制造公司正在将藏品进行交易或拍卖的假象。在“交易失败”或“藏品流拍”后,哄骗被害人将继续为其出售藏品,直至被害人失去信心,不再追问,甚至直接将被害人联系方式拉黑。通过上述方式,该公司共计骗取24名被害人合计432900元。
法院判决,被告人郭某等1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均构成诈骗罪。后,被告人郭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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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新房、王晓婷|审核:周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