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有力度,感谢法院保障我们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近日凌晨2点,经开区法院执行干警将新都街道某小区825㎡的物业用房强制腾空并交付给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数名小区业主脸上洋溢着笑容,纷纷表达着内心的喜悦与感激。
几年前,在新都街道某小区建设过程中,开发商某置业公司向相关部门报送该小区某号楼5层、6层为物业管理用房。2016年,该置业公司擅自将5层中的一间及整个6层占为己有,并出租他人使用,租期为15年。
业主们发现后,认为其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遂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向经开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置业公司及相关单位归还物业管理用房,并赔偿房屋占有使用费。业委会胜诉后,开发商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然而,判决生效后,该置业公司及相关单位依旧强占着房屋,致使该小区全体业主无法使用活动用房。由于置业公司迟迟不搬离物业用房,甚至对业委会正当合理的请求恶语相向,双方关系陷入僵局。2024年初,业委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又采用“拖”字决,先后向一审、二审法院提出“异议申请”,均被两级法院驳回。案件正式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开区法院迅速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并约谈了被执行人,但其仍未主动退场。面对复杂的案情和几乎无法调和的矛盾,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经开区法院决定强制执行。为确保执行行动的顺利进行,经开区法院邀请公证处工作人员、部分业主及业委会部分委员等多方见证,按照详细周密的部署开展腾退工作,全程、实时记录。最终,经过近11个小时的清点、排查,全部物品得以搬离原营业场所,顺利将被侵占了8年的物业管理用房交付业委会,切实维护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