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刘根,男,196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1991年8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东台市人民法院三仓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他扎根基层33年,把对党无限忠诚转化为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执着坚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江苏最美法治人物、江苏最美法官……近期被推荐表彰“全国模范法官”。
一颗初心不言悔
翻开徐刘根的工作简历,非常简单。33年,他仅待过3个法庭:新街法庭、唐洋法庭、三仓法庭。每个法庭都距离城市50公里左右。
33年如一日,他把法庭当成家,把工作融入生活,尽管曾有多次机会调到院机关,但他依然选择坚守乡村一线。经年累月,他接触最多的是农民,了解最深的是农民,牵挂最切的还是农民,乡亲们给他取名“泥腿法官”。
早在徐刘根读高中时,因为接触了亲戚的一件案件,便萌发了要学习法律、主持公平正义的梦想。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果断填报了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大学期间,徐刘根经常收到家乡亲友咨询法律问题的信件,他发现,农村原来这么缺乏法律,这么需要法律,“扎根乡村、回报乡里”的种子就这样埋入了心里。大学毕业后,他毅然选择回到家乡。自1998年担任助理审判员以来,徐刘根办理案件4000余件。在一次次法槌起落间,初心日久弥坚。
一捧真心不图报
一片冰心不染尘
这就是徐刘根,他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像大树扎根土地一样,百姓离不开他,他也离不开百姓。他将跋涉的步伐、守望的身影、拼搏的年华都献给了司法事业,用一颗初心、一捧真心、一片冰心,让公平正义在乡土大地上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