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药店因未明码标价,被查处了!
案例一
温州市永嘉县温州某知名连锁药店上塘店,因加价出售行为,被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罚款200元,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
浙江政务服务网通报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药店现场时,当事人从我们一直有标明价格的,只是在标价外多收了1块钱开始,在浙江省永嘉县东城街道永建路未标明价格经营对乙酰氨基酚片,于被本局查获。
案例二
山西临汾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因销售未明码标价的部分药品,被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 该药店于2017年7月31日办理营业执照。2020年3月16日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3月15日。该药店在2024年3月以来日期间销售未明码标价的部分药品,分别是:天王补心丸、脑心通胶囊、替米沙坦片、霍胆丸、枇杷止咳胶囊、天麻素片、枸橼酸莫沙必利片、葡醛内脂片/肝泰乐片和氨茶碱片等。当事人销售上述商品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综上述违法所得共计77.6元。
最终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77.6元,并处罚款2500元,合计2577.6元。
案例三
下半年以来,北海市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在辖区内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打击药品零售企业未严格落实药品分类管理、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以搭售或买赠的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11起。
来源:药店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