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人!文明养犬,这份倡议书请您查收!

政务   2024-11-16 10:14   福建  






文明养犬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创建一个舒适、和谐、安全的宜居环境,特此倡议广大养犬朋友,请养成文明、科学的好习惯:

1.遵纪守法、依法养犬。请自觉遵守《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依法主动办理养犬登记和安全免疫手续,不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不虐待、遗弃犬只,不在非法交易场所交易犬只,并自觉接受养犬管理部门的管理。

2.加强管理、安全养犬。外出遛犬时请为犬只束上犬链,由成年人牵领,主动避让他人,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儿童、老人、孕妇等人群,避免伤人、打斗等意外发生。不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影剧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人同意。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送伤者到医疗机构救治。

3.爱护环境、卫生养犬。养犬应讲究卫生,文明养犬,外出遛犬时请随身携带卫生纸、铲子、纸袋等物品,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不携犬或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休闲场所等公共草地,维护洁净优美的城市卫生环境。要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做好疫病预防,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定期为犬只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发生。

4.尊重他人,文明养犬。要注重邻里和谐,体谅他人感受,防止养犬侵扰他人正常生活,避免发生矛盾纠纷。要加强犬只训练,培养犬只保持安静的好习惯,特别是在早、中、晚居民正常休息时段,要尽量避免犬只在生活区内狂吠,防止扰民现象发生。

狗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文明养犬亦是每位犬主的个人责任和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为给爱犬赢得更多的尊重与友谊,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和谐,请广大养犬朋友积极响应此倡议,增强法律和自我约束意识,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齐心协力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大美永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30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第92条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我们携手并肩、遵守规定

守护公共秩序,维护市容环境

做一个文明的养犬人



来源:央视新闻、中国文明网
编辑:柯春卉(见习)
校对:林丽霞 罗晶
审核:郑林军
监制:朱德灿
投稿邮箱:ytxw1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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