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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溧水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上级法院指定“交叉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300余万元,圆满化解了两家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效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切实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案件简介
某工业建设公司与某环保科技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高淳法院于2021年12月判决某环保科技公司支付某工业建设公司工程款13061754.22元及相应利息,并确认某工业建设公司就某环保科技公司位于南京市高淳区的厂房及附属工程的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某环保科技公司未能按期履行,某工业建设公司申请强制执行,高淳法院于2022年9月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某环保科技公司不断通过执行异议、信访投诉等方式意图阻止法院对其资产的处置,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过程
2023年12月,南京中院将该案指定交叉至溧水法院执行。溧水法院第一时间立案,并积极与高淳法院沟通、联动,全面了解、分析该案执行中的堵点难点。经核实,某环保科技公司名下各厂房系按一个整体方案设计、功能不可分割,必须整体处置,溧水法院及时对该公司名下未查封厂房进行了查封,并通知某环保科技公司。某环保科技公司获悉后,当即来溧水法院找到执行法官,称其急需以部分房产抵押贷款用于资金周转,要求解除部分厂房的查封。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向被执行人充分告知拒不履行的经济代价、信誉代价以及法律后果,坚持把法律讲透,把压力给够,把措施用足,同时利用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双方和解。最终,在强大的执行压力,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下,双方经多轮交涉就本案达成执行和解,某环保科技公司在六个月内分期履行,某工业建设公司同意在收到第一笔200万元款项后解除对某环保科技公司部分厂房的查封。此后,执行法官又积极与被执行人联系,提醒、督促其及时按照和解协议履行。目前,某环保科技公司已提前全部履行完毕,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系溧水法院办理的首批交叉执行案件。溧水法院在执行立案后,积极与兄弟法院联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抓住时机、创造条件让当事人握手言和,仅用15日就促成双方全面和解、实现共赢,充分彰显了公正与效率的双重价值;同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杜绝简单粗暴“一拍了之”,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为优化地区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审核:秦启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