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小课堂】以案释法——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文摘   2024-11-07 18:27   山西  




傅某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旌德县金融监管局选送)

一、案例简介

傅某2008年以来因公司经营需要资金,向公司职工和亲友等人借款,同时也主动提出希望通过公司职工和亲友向他们身边的亲友等人群进行借款,并承诺支当付月息1分的借款利息。先后向57人借款1082.8万元,其中通过公司职工和亲友向不特定对象17人借款合计金额326万元。2018年3月25日,因无力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傅某离开旌德县至蚌埠市怀远县藏匿,2018年8月20日,傅某在蚌埠市被怀远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二、案例解析


该案例揭示了一些不法分子的套路:1、向职工借款分红利诱。通过向职工借款,前期定期向职工支付利息,先尝到“甜头”,而后通过口口相传、熟人介绍等方式诱惑更多人群参与。2、以公司形象向亲戚借款。通过介绍公司实力,以丰厚的预期营利向亲戚朋友打包票,以“稳赚不赔”向亲戚朋友进行集资行为。

三、温馨提示

1.如何规范理财行为?
承诺保证本金的金融产品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百姓运用金融工具进行财富管理的需求越来越高,但另一方面,金融产品也变得更加多样化、复杂化,一些人被所谓“高回报、低风险”的金融产品蒙骗,以致遭受经济损失。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近日发布提示称,没有高回报、低风险的金融产品,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保本高收益”往往是金融诈骗。

2、金融消费者应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一是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持牌机构。注意查验相关机构是否具备经营资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侵害。二是选择正规销售渠道。消费者要在正规营业场所接受金融服务,通过金融机构官方线上线下渠道购买产品,该录音录像的要录音录像。三是选择正规从业人员。金融消费者应注意查验提供销售服务人员的金融从业资质,防范诈骗风险。对不明的电话、链接、邮件推销行为保持警惕。不随意提供个人信息、金融账户信息,不轻易点击不明链接,不向不明第三方转账汇款。四是通过正规投诉渠道反映问题。消费者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通过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投诉渠道反映问题,依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要注意防范“代理投诉”“代理退保”行为造成的二次侵权。


来源:临洮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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