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第四十七期】“三类人员”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政策

文摘   2024-09-30 18:08   宁夏  

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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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务工稳定6个月以上的“三类人员”

补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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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务工稳定在6个月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三类人员”,凭用工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

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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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跨县(市)就业每人每年一次性交通补贴200元,跨省(区)就业每人每年一次性交通补贴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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