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8年,惠州终于重启购房落户(即持有合法住房可入户)政策。
日前惠州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稳定居住入户事项的通知》及政策解读显示,惠州将进一步拓宽落户渠道。即10月25日起,凡在惠州市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本人或其配偶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迁入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有效期三年。
值得注意的是,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仅限住宅,且获得时间不受限制;不包括办公用房、商业公寓及商铺等非住宅用途房屋。
与此同时,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加强教育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方面服务保障,并强化协同推进,确保户籍政策落实落地。
惠州市人民政府《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提出规划至2035年市域常住人口规模为850万人左右的目标。但据统计局年鉴,近6年来(2017至2023年),惠州市常住人口数量由572.22万增长至607.34万,全市平均每年增加约6万人,人口增长不及预期。而这个时间段恰恰是惠州取消了购房入户政策的时间段。据了解,惠州于2016年11月21日取消了购房入户政策。
近年来,惠州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陆续接到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希望惠州全市统一放宽入户政策,方便入户惠州,享受同城便利。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吸引更多人才和劳动力流入惠州,增加城市生产力和消费力,提高惠州市经济活力,满足群众入户需求,有必要调整稳定居住入户政策,进一步拓宽惠州落户渠道。
另,本次调整稳定居住入户事项是增设“在本市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本人或其配偶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迁入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政策条款;但全市原有的稳定居住入户条件不变。
换言之,在惠州稳定居住就业,但目前没有住房的非户籍人员仍可通过其它现行户口登记、迁移准入条件进行申请入户等。
4个市辖区(惠城区、仲恺区、惠阳区、大亚湾区)
据了解,非户籍人员在惠城区、仲恺区、惠阳区、大亚湾区等地,可通过持有住房入户(购房落户)、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分别实行稳定居住就业“居住登记满3年且缴纳社保(经商)满3年”和“居住登记满2年且缴纳社保(经商)满2年”落户政策)、引进人才入户及投资入户等渠道落户。此外,惠州还有投靠入户、新生儿入户、政策性安置入户等。
另当前,惠州全面放开博罗县、惠东县和龙门县落户政策。对于外市迁入博罗、惠东、龙门三个县区全面取消落户门槛,实行以居住地为落户地的户口准入条件。在三个县的乡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居住登记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目前惠州入户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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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起,在惠州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本人或其配偶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迁入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注: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仅限住宅,不包括办公用房、商业公寓及商铺等非住宅用途房屋。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获得时间不受限制。
详情请点击》》持有住房即可申请入户!即日起!惠州重启“购房落户”政策
落户惠城区街道办事处地区(含桥东、桥西、江南、江北、龙丰、河南岸、水口、小金口等街道):在上述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外省/市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落户仲恺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以及惠城区马安镇、三栋镇、汝湖镇、横沥镇和芦洲镇:在上述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外省/市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博罗县、惠东县、和龙门县居民,已连续缴纳参保缴费记录2年以上的,可在仲恺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以及惠城区马安镇、三栋镇、汝湖镇、横沥镇和芦洲镇等实际居住地址申请迁入居民常住户口;其他地区居民可在仲恺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和惠城区马安镇、三栋镇、汝湖镇、横沥镇和芦洲镇等市辖区实际居住地申请迁入居民户口。
博罗县、惠东县和龙门县居民,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可在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包括桥东、桥西、江南、江北、龙丰、河南岸、水口、小金口等街道)实际居住地址申请迁入居民常住户口;仲恺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和惠城区马安镇、三栋镇、汝湖镇、横沥镇和芦洲镇居民,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可在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实际居住地申请迁入居民户口;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迁入居民户口。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即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招收的属于全日制教育的学生毕业后(毕业两届内,即含暂缓就业)到惠州市的,可申请迁入惠州市居民户口。
落户惠城区街道办事处地区(含桥东、桥西、江南、江北、龙丰、河南岸、水口、小金口等街道):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市直属或惠城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合法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落户仲恺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以及惠城区马安镇、三栋镇、汝湖镇、横沥镇和芦洲镇:往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普通全日制大专和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落户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学历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辖县内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在惠州市登记注册成立的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市辖区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市辖县的投资额由各地自行制定),且注册企业已正常运转,在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街)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法定代表人及其直系亲属可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1.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时间满1年以上且企业当前正常运转。
2.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直系亲属)在惠州市范围内有自主产权房屋,法定代表人登记时间满半年且企业当前正常运转。
有不明白的小伙伴可拨打12345,
或直接联系各县(区)户政部门咨询
【惠城区公安局户政股】
0752-7282112
【仲恺区公安分局户政股】
0752-2613124
【惠阳区公安分局户政中队】
0752-3266293
【大亚湾区公安局户政科】
0752-5562990
【博罗县公安局户政中队】
0752-6622585
【惠东县公安局户政中队】
0752-8922126
【龙门县公安局户政中队】
0752-7987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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