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购房职工家庭支付首付款资金压力,更好满足购房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惠市住建〔2024〕150号):2024年9月11日起,继续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有效期5年。
自2022年8月,惠州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已有两年多,截至2023年底,共办理了“预提首付”4148笔,金额合计约5.21亿元,切实减轻购房职工家庭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
本期一起回顾,职工在惠州购房,如何办理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附答疑)。
② 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企业、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共同签署《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承诺书》。
问: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是否适用于购买二手房?
答:不适用,该政策适用范围是在惠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包含二手房。
问:在异地购房,住房公积金在惠州缴存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吗?
答:不可以,预提首付款政策适用范围中提到,须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预售房和现房)。
问:在惠州购房,但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不在惠州市,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吗?
答:本政策仅适用于在惠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惠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预售房和现房),异地缴存职工以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为准。
问:职工购房时已办理公积金贷款,在还款中,再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出来当首付吗?
答:可以,职工再购房亦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新购置房产须为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含预售房和现房)。
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累计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认购书》约定的首付款;
注意:非直系亲属联名购房不可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根据《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强购房提取审核严格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不法行为的通知》非直系亲属联名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购房满6个月。
陈先生和妻子均在惠州缴存住房公积金,准备在惠州购买新房,《购房认购书》约定的首付款为24万,若陈先生及其妻子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为30万,则只可提取24万作为购房首付款。
问:该政策对购房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及账户余额有无限制?
答:暂无限制。
办理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需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区管理部服务窗口办理。
问: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可由他人帮忙代办么?
答: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由购房职工本人办理(购房职工配偶可代办),他人不可代办。
①购房职工身份证(共有产权人身份证需一并提供);
②《购房认购书》、定金收据;
③《承诺书》(需填写完整,并与房地产企业核准相关信息);
④配偶身份证、结婚证(配偶为共同买受人或共同申请人才需提供)。
①购房职工身份证(共有产权人身份证需一并提供);
②商品房买卖合同(正签合同),现售商品房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③预售房收款收据(收据金额为职工实付金额,不含公积金预提金额);现售商品房提供首付款发票;
④配偶身份证、结婚证(配偶为共同买受人或共同申请人才需提供)。
注:上述需要提供的材料,凡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指材料原件。
①购房职工支付购房定金并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购房认购书》及《承诺书》。
②购房职工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预提首付款登记。
③住房公积金中心对购房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将职工相关资料录入公积金业务系统,并出具业务受理回执,作为职工支付能力凭证并冻结该笔资金。
④房地产企业在收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业务受理回执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与购房职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⑤购房职工将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首付款收据送达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登记,公积金中心将购房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地产企业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监管账户。
⑥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被撤销、解除或无效后,购房职工被获准提取用于预提首付款的住房公积金,将根据《承诺书》的约定退回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注:楼盘首次办理预提收款账户登记需提供加盖房产企业公章的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且备案的收款账户与《承诺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收款账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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