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赔偿金,太谢谢您了!”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高效化解一起受伤致残的交通事故纠纷。
2023年3月,李某驾驶货车倒车时,将行人王某撞伤。事发后,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但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今年8月底,王某将李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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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王某已经花费大额医疗费,生活较为困难,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临沭法院将案件委派给人民调解员崔社杰进行调解。
崔社杰接手案件后,根据起诉状和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初步了解了基本案情,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他随即通过电话向双方当事人了解各自诉求,并在电话沟通中厘清了双方争议焦点和调解重点,有的放矢地在调解中化解矛盾。
调解过程中,因双方对赔偿数额有较大争议,崔社杰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一边讲解法律规定,一边用柔性劝说唤起共情共鸣,双方逐渐缩小了赔偿差距。眼看矛盾即将化解,崔社杰即刻建议保险公司代理人在理赔范围内先行向公司申请赔偿款,此举大大缩短了该案赔付时限——李某当场支付1.5万元赔偿金,签订调解协议第二天,保险公司就向王某支付了10万元赔偿金,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
“对于交通事故案件的调解,尤其是涉及车辆有投保保险公司的案件,最重要的是厘清双方争议焦点,然后根据案情取平衡点,这时制定出来的调解方案,更容易案结、事了。” 崔社杰说道。
要“案结”,更要“事了”,临沭法院在案件办理中秉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为彻底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将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方式,及时、高效、妥善化解涉民生矛盾纠纷,切实解决当事人的急难愁盼。
供稿:石晓慧、王迪
编辑:顾华倩 校对:张忠山 审核:曹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