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临沭县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劳务代偿专题研讨座谈会在临沭法院召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分局等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
会上,县法院、县检察院会签了《关于联合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劳务代偿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报了袁某桃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案件情况。各单位参会人员围绕袁某桃劳务代偿执行、丰富环资领域公益诉讼劳务代偿方式、加强联动配合机制建设等内容进行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袁某桃案是临沭县首例以“劳务代偿”方式履行生态环境领域惩罚性赔偿案,也是深化府院联动、公法检联合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修复方式的生动实践,既符合“谁损害,谁赔偿”的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宗旨,又可以平衡各方利益,将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和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对完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履行体系有重要意义。与会人员对该案审理、执行给予高度评价。
会议强调,此次会议是继县法院、县检察院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配合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后的第一次联席会议,加强了各单位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协作配合以及信息共享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凝聚共识,共同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取得实效,让临沭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宜居,共同推动县域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临沭法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劳务代偿、异地修复等生态修复方式,用心、用力、用情守护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撰稿:顾华倩
编辑:顾华倩 校对:张忠山 审核:曹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