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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业务办理项编码:11320000014000271Q200012200100001实施主体编码:11320000014000271Q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大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到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条件:《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发〔2014〕65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任务分工表;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经文化部门内容审核后面向国内市场销售。《文化部关于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的通知》(文市函〔2015〕576号):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工作。*空白表格和示例样表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前往官网下载● 游戏游艺设备及其内容的知识产权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著作版权证书、专利证书文件复印件)或者拥有知识产权的声明受理标准:《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发〔2014〕65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任务分工表;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经文化部门内容审核后面向国内市场销售。《文化部关于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的通知》(文市函〔2015〕576号):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工作。● 游戏游艺设备内容简介、操作说明文本(含返奖方式等)、后台管理操作说明文本以及展现完整游戏过程的操作演示视频● 能够反映产品整体外观的图片和说明(正面、左右侧面、控制台、投币口、后台控制界面等至少各1张图片并做相应说明,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像素)● 游戏游艺设备内置音视频文件(包括全部背景音乐、歌曲及其名称列表和歌词的电子文本),涉及外文的,还应当提供中外文对照文本填报须知:经营范围应当含有游戏游艺设备生产或者销售审批标准:《行政许可法》《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批标准:《行政许可法》《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批标准:《行政许可法》《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时限
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发〔2014〕65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任务分工表;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经文化部门内容审核后面向国内市场销售。《文化部关于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的通知》(文市函〔2015〕576号):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工作。答:为进一步规范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工作,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文旅市发〔2019〕129号)规定,特制定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服务指南。 一、申请主体:1、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2、拥有生产基地、加工设备、企业员工等生产要素,具有游戏游艺设备生产能力的;3、能提供完整游戏游艺设备审核的。 二、申报材料:1、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游戏游艺设备内置音视频文件(包括全部背景音乐、歌曲及其名称列表和歌词的电子文本),涉及外文的还应当提供中外文对照文本;4、游戏游艺设备内容简介、操作说明文本(含返奖方式等)、后台管理操作说明文本,以及展现完整游戏过程的操作演示视频;5、能够反映游戏游艺设备整体外观的图片和说明(正面、左右侧面、控制台、投币口、后台控制界面等,至少各1张图片并做相应说明,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像素);6、游戏游艺设备及其内容的有关知识产权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或者拥有相关知识产权的声明。 三、设备信息:1、生产地址具体精确,标明到市、县位置;2、游戏内容简介客观准确,并提供不少于300字的故事情节、人物、道具、功能任务等描述;3、操作说明简单明了,并提供不少于300字的操作步骤、玩法、游戏技巧、返奖方式等描述,其中后台操作说明不得少于150字;4、企业自审情况真实可信,并提供不少于150字的相关内容审查结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具有或者变相具有押分、退分、退币、退钢珠等功能的;2、捕鱼机等以设置倍率形式以小博大的;3、老虎机、转盘机、跑马机等由系统自动决定游戏结果的;4、含有其他宣扬赌博内容的。 五、变更申请游戏游艺设备内容或者机型机种等发生实质性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向审核机关提出内容审核申请:1、因升级或者改版等导致内容发生明显变化的;2、增加游戏项目的;3、改变主要功能键的;4、外观明显改变的;5、其他有实质性变更的。 六、申报程序:企业可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向审批部门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按程序上传电子材料,由审批部门完成公示和批复工作。监督投诉方式:025-87798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