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商品是否可以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取决于商品价格优惠的原因。销售时已经明示临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无法享受无理由退货政策,其他情况下只要商品完好,是可以主张退货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规定,退货价款以消费者实际支出的价款为准。套装或者满减优惠活动中的部分商品退货,导致不能再享受优惠的,根据购买时各商品价格进行结算,多退少补。消费者参加满足一定条件免运费活动,但退货后已不能达到免运费活动要求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在退款时可以扣除运费。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图片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制作:郭岚、子欣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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