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民法典】未当面开箱查看,签收后发现商品有瑕疵能要求退货退款吗?

体娱   2024-11-15 06:31   吉林  





快递员按大林的要求将其网购的电器放在了家门口,并在快递平台自行签收。大林回家拆箱查验时发现屏幕有瑕疵,于是联系卖家退换货,卖家却以店铺详情页面已标明“……签收后概不负责”为由拒绝。未当面开箱查看,签收后发现商品有瑕疵能要求退货退款吗?





——可以要求。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有以下内容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一)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

格式条款对于提高交易效率、提升整体的社会效益有积极意义。但不合理免除或减轻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本案中卖家的该项免责条款实际上加重了消费者的注意义务,应属无效格式条款。因此,卖家仍应就该电器存在的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王浩懿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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