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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说“幸福河湖”
李贵宝1,熊稳2
(1中国水利学会,北京 100053;2湖南惟楚科教实训设备有限公司,长沙,410300)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亲自确立、亲自推动国家“江河战略”,部署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等重大改革,发出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为我国江河湖泊保护治理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水利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积极开展幸福河湖建设,以及母亲河复苏、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幸福河湖方面的发展演变和工作成效及亮点特色,总结如下:
一是,幸福河始于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事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重大问题,发出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2025年在新年贺词中指出,家事国事天下事,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2020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提出“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是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内在要求”;“是不是造福了人民,是不是建成了幸福河,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不能光靠水利部门说了算”。2022年,水利部门开展幸福河湖建设试点。
二是,国家层面出台幸福河湖相关文件至少5份。其中2024年印发4份文件,2份为指南类的、2份为意见类的。具体如下
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印发《幸福河湖建设成效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2023
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关于印发《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河湖函〔2024〕9号),2024
水利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2024
三是,国家层面,2022-2024年,水利部会同财政部在全国遴选62条(个)河湖,实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其中2022年为7个、2023年为15个、2024年为40个。62个幸福河湖建设试点项目,分布在全国20个省份(自治区),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和四川省,均有5个试点建设项目。
其中第一批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通过建设成效评估,其排名顺序是:浙江省灵山港、福建省九十九湾连通水系、广东省南岗河、江西省宜水、重庆市临江河、安徽省明湖、江苏省焦港。7个项目所在地围绕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实施河湖系统治理、提升河湖管护能力、助力流域区域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一批可供借鉴的做法经验。
四是,水利部组织筛选出2024年幸福河湖优秀案例,共24个,分布在18个省份,其中6个省份有2个优秀案例。24个优秀案例分别是:河北省:永定河(怀来县段)、沁河;辽宁省:小汤河;黑龙江省:呼兰河(铁力市段);江苏省:永安河;浙江省:灵山港、浙东运河;安徽省:但家庙河(霍山县段);福建省:九十九湾溪、木兰溪;江西省:北潦河、宜水;山东省:黄河(济南市历城区段);河南省:黄河(洛阳市孟津区段);湖北省:淦河;湖南省:浏阳河;广东省:南岗河;广西壮族自治区:邕江(郁江南宁市段);重庆市:淮远河、临江河;四川省:花溪河、沱江(资阳市雁江区段);陕西省:汉江(汉中市段);宁夏回族自治区:渝河(隆德县段)。
五是,幸福河湖建设成效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共计7大项15分项指标,共计100分。其中安澜15分、生态20分、宜居10分。智慧10分、文化10分、发展15分,公众满意15分。评估得分在85分及以上的,通过水利部幸福河湖建设成效评估;85分以下的,为不通过。通过评估的,以简报等形式总结推广典型做法经验;未通过评估的,在国务院河湖长制督查激励中对河湖所在省份予以扣分。
六是,幸福河湖地方标准已发布的至少有8个。其中有2个为市级地方标准。
DB14/T 2822-2023,幸福河湖建设导则,山西省
DB32/T 4637-2024,幸福河湖评价规范,江苏省
DB3201/T 1165-2023,幸福河湖建设与评价规范,江苏省南京市
DB3301/T 0340-2021,幸福河湖评价规范,浙江省杭州市
DB34/T 4493-2023,幸福河湖评价导则,安徽省
DB35/T 2113-2023,幸福河湖评价导则,福建省
DB41/T 2739-2024,幸福河湖建设指南,河南省
DB42/T 2333-2024,幸福河湖评价指南,湖北省
七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负面清单指南(试行)》中列有12个禁止,分别如下:
1. 禁止围湖造地、非法围垦河道。
2. 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设置拦河渔具等,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
3. 禁止未经许可或不按许可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等工程措施。
4. 禁止未经许可违法建设拦河堰、坝、闸等水工程。
5. 禁止未经许可在河流、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
6. 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
7. 禁止以风雨廊桥等名义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开发建设房屋。
8. 禁止以幸福河湖建设之名,脱离实际、盲目兴建景观亮化工程,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9. 禁止违规取水,在水资源短缺地区盲目建设人工湖、人工湿地等人造水景观。
10. 禁止违反法律法规随意改变河道岸线、任意截弯取直,破坏生物栖息地、损害生物多样性,破坏水利遗产。
11. 禁止在长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
12. 禁止将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用于征地移民、城市景观、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等经常性支出以及楼堂馆所建设支出;禁止与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安排的其他项目建设内容重复。
备注:负面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是,《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于2024年底发布,全文四部分12个方面,共计3645字。该意见由六个部门联合印发,统筹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和岸线保护六方面工作;瞄准2030年和2035年两个时间节点,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四个统一”。落实五项重点任务共计31个方面,聚焦三个方面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幸福河湖建设通过“四步走”完成。
九是,幸福河湖出版的书籍至少有7本。分别如下:
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幸福河湖2022,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21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院研究,中国河湖幸福指数报告 2020,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21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院研究,世界河流幸福指数报告 2021,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23
温州市塘河沿线开发建设指挥部 主编,幸福河湖建设论文汇编,河海大学出版社,2022
吴浓娣 等 编著,浦江幸福河湖,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24
夏继红 等 编著,幸福河湖评价与建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24
何 楠 等 编著,幸福河湖建设思路研究,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24
附: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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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国强:【水利天下】管委会主任兼公号创办人、主编。本科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工程硕士毕业于同济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水利水运双专业高级工程师,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水利工程技术分会专家委员,科普中国专家库专家成员,河湖网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水利文协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南水北调集团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专家库评标专家、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福建省政府采购专家库评标专家、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评优专家、福建省土木工程建筑行业协会专家库成员、福建省土木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专家评委、厦门市城市公用事业评审专家、厦门市重点项目建设专家库入库专家、厦门市科学技术局首批科技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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