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门二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投诉,称某养老院双休日进行室内装修施工,严重影响周边住宅小区居民休息。接报,执法队员立即赶往施工现场检查。
经联系施工负责人,负责人表示由于赶工期,周日确实有施工的行为。执法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了普法教育:根据《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每日18时至次日8时以及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全天,不得在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间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执法人员强调,该施工地与居民区仅一墙之隔,在按照施工规定基本要求前提下,应该注意尽可能降低噪音污染,避免影响周边。可以考虑更换施工设备、做好降低噪音防护措施等办法来进行干预。同时更要注意双休日施工时间。
经过教育,施工方极大程度减少噪音污染。执法人员也加强对该施工点巡查工作,尤其是在双休日加强巡查频次,确保不发生噪音扰民问题。
通过执法队教育检查双管齐下,施工噪音得到有效控制,回访投诉人均表示对处置结果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