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缙云县实验中学第十四届“仙都之秋 ∙ 美术”作品征集令

旅行   2024-09-01 10:48   浙江  

一、作品项目

具体项目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视频创作、平面设计、手工艺制作。

二、作品上交注意事项

作品上交时间:9月23日

书法作品上交地点:

行知楼一楼教务办      

朱金卢老师13587158302(658302)     

绘画作品上交地点:

科技楼二楼美术办公室

七年级:

梅乐颖15215773976(587976)

八年级:

黄晓敏15857815761(595761)

九年级:

林素伢 13695798100(772100)

 请在作品背面注明班级、姓名、作品名称

三、各项目具体要求

1.绘画作品

含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国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它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厘米×60厘米)横幅、竖幅均可。作者限一人。

01





02

2.书法(篆刻)作品

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三类。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紙(69cm ×138cm)。硬笔书法作品限8开、16开两种;篆刻作品要求4方以上,印蜕贴在4尺大小空纸上,同时附释文。作者限一人。

01





02

3.摄影作品

含彩色和黑白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 (30.48cm× 35.56cm),横幅、竖幅均可;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作品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作者限一人。

4.视频创作类作品

为生动展示丽水教育新发展、新变化、新成就,引导广大师生讲好教育故事,传递教育好声音。通过创作剧本或纪实短片,用短视频形式记录、反映新时代美好生活,视频采用MP4或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视频内容不得使用网络素材,时长3—10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G。作者不超过8人。

5.平面设计作品

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横幅、竖幅均可。作者限1人。

6.手工艺制作作品

包括剪纸、编织、刺绣、泥塑、综合材料等,一律将作品拍摄并印成10寸照片(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平面作品尺寸不超过40cm×40cm,立体作品尺寸不超过40cm×40cm×40cm。作者不超过3人。

所有作品均需原创!

欢迎同学们踊跃参加!

END


来源:缙云县实验中学美术组
编辑:林素伢
一审:廖婕妤
二审:郭锦珂


缙云县实验中学
让我们一起成为最美的自己。缙云县实验中学欢迎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