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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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东丽公证处公证员张圆,今天的公证小知识由我来给大家讲一讲“在家庭微信群里发的遗嘱有效吗”。
近日,某女士来公证处咨询称,父亲去世前,在家庭微信群里发了一份自己用手机编写的遗嘱,主要内容是自己去世后对财产的分配方案。某女士想了解这份遗嘱有效吗?
公证处根据某女士咨询的情况,提供如下法律意见:
通过手机编写遗嘱内容并发到微信群里,这种电子遗嘱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规定了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录像遗嘱、打印遗嘱及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七种遗嘱形式,并没有规定微信遗嘱这种电子遗嘱形式,所以关于微信遗嘱的生效条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同时请注意,有些人会把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的照片或扫描件发到微信群里作为保管或证明的一种方式。此种情况下,若原件丢失,该微信记录也是无效的,并不能代替原件,成为有效的遗嘱形式。
建议大家依据法律规定和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遗嘱形式,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天津市东丽公证处咨询电话:
022-8437581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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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57号区司法局一楼
编 辑|曹子畅
审 核|杨俊杰
来 源|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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