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辖区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及配件销售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2024年11月6日,花马池镇北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及配件销售单位警示约谈会,辖区14家相关产品经营者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解读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商用燃气燃烧器具》(GB 35848-2024)等强制性国家标准,通报了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有关典型案例,对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及配件经营者如何做好进货查验、排查消除风险隐患进行了培训和警示教育,并就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和作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电动自行车安全和燃气安全是生命线、高压线、责任线,各销售单位要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把好产品质量销售关口,杜绝问题产品流入市场。一要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不触碰法律底线。二要合规经营,加强安全管理,要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配齐配强质量安全员,提升质量安全管控能力,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质量安全追溯等制度。三要合规维修,拒绝非法改装,禁止对出厂后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改动限速处理装置和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装置等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的拼装、改装行为。
会议现场组织签订了《电动车经营户守法诚信经营承诺书》和《燃气器具及配件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承诺书》,要求经营者承诺主动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做到严格守信、合法经营,共同营造行业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供稿:郑友菲
编辑:李沅蓉
审校:张睿睿
审核:张志文
终审:李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