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安安|防溺水,守护孩子平安——湖南省出台《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

楼市   2024-06-30 22:55   湖南  

珍爱生命

谨防溺水

随梦去远航

    夏日炎炎,高温难耐,溺水事故高发期已来临。请大家谨记以下预防学生溺水若干规定,共同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守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家长篇

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应履行

的预防被监护人溺水义务


01

    开展经常性预防溺水等生命安全教育,增强被监护人预防溺水意识;进行游泳技能和辨别危险水域、熟习水性教育,提高被监护人自救能力。

02

    被监护人游泳、戏水的,应当陪护;存在危险游泳、戏水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批评教育

03

    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履行监护义务的,应当依法委托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监护。


    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监护人履行预防溺水义务。




学校篇

学校应履行的

预防学生溺水义务


01

    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知识教育,培养学生预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创造条件开展游泳技能和自救技能培训,提高学生辨别危险水域、熟习水性的能力和自救能力。

02

    出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学校提早或者延迟放学等特殊情形时,及时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联系,在溺水风险较高的时段及时提醒中小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做好预防溺水工作。

03

    加强校园内溺水隐患排查,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明确相关负责人;加强教育教学期间安全管理,严禁学生擅自游泳;组织学生参加有溺水风险的社会实践活动时,制定预防溺水工作预案。




学生篇

牢记防溺水“七不”“两会”

严格遵守防溺水“七不”“两会”:
▪ 不私自下水游泳;
▪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 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 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等游泳
▪ 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
▪ 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办学理念:让每一颗珍珠都闪亮

育人目标:培养像珍珠般闪亮的新时代学子

办学愿景:办一所让人幸福的学校

校       训:励志、拓新

校       风:博爱、善教

学       风:灵动、乐学


编辑:孙雨晨

一审|孙   洋

二审|胡云鹏

终审|张   凤






岳阳市岳阳楼区北港小学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