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司法所调解现场,马某(男)和李某(女)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起因是彩礼返还问题。
马某和李某是二婚夫妻。今年6月,二人经他人介绍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走到了一起。10月,马某和李某举办了结婚仪式,并办理结婚登记。举行结婚仪式前,马某给予李某彩礼4万余元。
本想着日子就这样平淡地过下去,没想到突如其来的意外让这段婚姻起了涟漪。“我爸突然住院急需用钱,兄弟几个都要分担。我这两天也想了其他办法,可是都没筹到钱,能不能先用彩礼钱周转一下?”马某的一句话成为“导火索”。“原来你一直在惦记彩礼钱啊,说明没有和我一门心思地过日子……”李某心生委屈。自此,二人争吵不断。
一次偶然参与的法治宣传,让困扰二人的烦心事得到解决。“基于彩礼给付的特定目的,一般情况下,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作为确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的重要考量因素”“已办理结婚登记,仅有短暂同居经历尚未形成稳定共同生活的,应扣除共同消费等费用后返还部分彩礼”……11月中旬,月牙湖司法所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抵制高价彩礼,倡导移风易俗”法治宣传活动时,讲解的内容引起了李某的注意。“我有个事情想咨询一下……”李某对工作人员说。
详细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和李某约定到司法所进行调解。随后,马某和李某如约来到司法所。调解人员从他们婚姻中出现的矛盾入手,积极给予意见,用真实的案例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
“我也知道不应该,但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目前老人住院急需用钱,想着用一部分彩礼钱先应应急。”马某告诉调解人员。
“彩礼是给女方的一个‘保障’。你突然要回彩礼,对方心里肯定不舒服,你要好好说,给对方点时间缓过这个劲。”“彩礼只是结婚过程中的一个步骤,不要让彩礼成为双方感情的阻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彩礼也可以作为小家庭的储备基金。遇到事情时,双方商量如何使用、共同支配。”调解人员通过心理疏导和拉家常,帮助双方梳理矛盾和争议所在,为双方进一步达成和解做好铺垫。通过调解人员的耐心沟通,双方达成协议,李某现场退还2万元。
“太谢谢你们了,帮我们把心里的疙瘩解开了,我俩以后遇到事情会好好沟通解决,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就是,话说开了就没啥事了。”听了马某的话,李某随声附和道。
作者:杨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