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一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合规使用指南

政务   2024-10-31 17:24   陕西  

“一业一册”告知制度,是指一类事项制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稳定市场主体监管预期。通过针对一个场景,整合各方面监管要求和标准,从市场主体视角制定清晰明了、易懂易用的综合监管合规手册,并通过现场告知及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发布,市场主体可以通过综合监管合规手册,开展自主管理,“一业一册”告知制度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企业群众获得感为落脚点,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通过探索推进“一业一册”告知制度,切实提升公平公正、科学精准、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监管能力,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打造我县营商环境,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合规使用指南

主要目标


通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合规使用指南的发布、实施,指导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规避风险,提升使用单位合规使用能力。


通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合规使用指南的发布、实施,指导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规避风险,提升使用单位合规使用能力。

主要对象


全县在用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合规使用要求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所在地县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设备注销时交回使用登记证。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紧急情况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7.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8.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方可继续使用。


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常见违法行为表现


1.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未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未经监督检验或监督检验不合格。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不合格。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超过规定参数、使用范围和介质范围的。


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7.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的。如:叉车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8.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


9.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


10.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11.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


12.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13.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资质及维保人员资质未满足要求;没有有效的维保合同;维保周期不符合规定;没有维保记录;维保记录未经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14.出现电梯门防夹保护装置失效、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入口处急停开关无效、锅炉压力未在允许范围内、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失效、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情况时,使用单位未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合规使用建议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购、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并且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采购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做好特种设备台账记录,明确记载特种设备检验到期时间,确保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避免超期使用。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及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具体程序详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也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916 -7237292)。


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员,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遵照执行。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配备作业人员,作业人员不但要满足数量要求,同时应满足对作业人员持证种类和技术能力的要求。


8.要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并保存好培训记录。


9.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获得相应资质,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10.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确保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满足法定要求,并按期维护做好维保记录。


11.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停机,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来源: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城固市场监管
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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