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员工:
秋风送爽迎佳节,桃李芬芳暖心间。在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来临之际,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规矩,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确保安全、廉洁过节。现就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过节有关要求提醒如下:
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强化师德师风:广大教师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树好家风、守住底线,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严禁收受礼品礼金: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微信红包等财物。
拒绝违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各类宴请,包括毕业宴、升学宴、谢师宴等。
坚持公正执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如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遵守公共秩序:在国庆假期期间,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安全,不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廉洁出行: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私自联系家长谋取个人利益,不参加由学生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娱乐休闲等活动。
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在假期期间能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响应学校的紧急通知和工作要求。
加强自我监督: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尊师重教扬美德,清风明月寄相思,国富民强共此时。双节同庆,愿我们不忘初心,廉洁自律,共筑美好未来!
中共中央陇川县第一示范幼儿园支部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陇川县一幼
编辑 | 刘旭方
一审 | 李玉
终审 | 辉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