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保健】珍爱生命,预防艾滋——陇川县第一示范幼儿园艾滋病防治宣传知识

文摘   2024-11-29 16:13   云南  

世界艾滋病日


珍爱生命 远离艾滋

  为增进人们对艾滋病的认识,世界卫生组织于1988年将每年的12月1日定为世界艾滋病日,号召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在这一天举办相关活动,宣传和普及预防艾滋病的知识。世界艾滋病日的标志是红丝带,象征着大众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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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艾滋病


艾滋病又称“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是由于机体感染了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简称HIV)而引发的全身性疾病。HIV病毒可使人体免疫功能遭受破坏,从而易于并发各种感染甚至发生恶性肿瘤,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传染病。

人类天生具有免疫功能,当细菌、病毒等侵入人体时,在免疫功能正常运作下,就算生病了也能治愈。然而,HIV能攻击人体免疫系统的中枢细胞—T4淋巴细胞,致使人体丧失抵抗能力,不能与对生命有威胁的病菌战斗,从而使人体发生多种极为少见的、不可治愈的感染和肿瘤,最终导致感染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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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传播途径


血液传播

输入感染了HIV的血液或血液制品;静脉药瘾者共用受HIV污染的、未消毒的针头及注射器;共用其他医疗器械或生活用具(如与感染者共用牙刷、剃刀)也可能经破损处传染,但罕见。

性传播

这是世界上最主要的艾滋病传播途径。性伴侣越多,感染艾滋病的机会越大。

母婴传播

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妇女通过怀孕、生孩子过程和喂奶也可能会把艾滋病病毒传给胎儿或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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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艾滋病措施



  1. 注意血液安全,避免经血液感染艾滋病病毒:不吸毒;不非法卖血贩血;不与他人共用针头、针管;不和其他人共用有可能刺破皮肤的物品,如牙刷、纹眉刀、剃须刀等。
  2. 安全性行为,避免通过性生活感染艾滋病病毒。注意:性病患者比没有性病的人更容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因此得了性病要及时到正规医院诊治,不要延误。
  3. 避免母婴传播艾滋病病毒:艾滋病感染者应避免怀孕;艾滋病感染者应避免母乳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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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艾滋病倡议书


社会共治、终结艾滋、共享健康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2024年12月1日是第37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宣传活动主题是“社会共治、终结艾滋、共享健康”,为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高质量开展,营造全民广泛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倡导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陇川县第一示范幼儿园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一、知艾防艾,增强防范意识。认真学习艾滋病相关知识,掌握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艾滋病的正确方法,增强预防艾滋病的意识,抵御艾滋病。

二、遵纪守法,保持健康生活。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从自身做起,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践行文明风尚,远离毒品,拒绝卖淫嫖娼,自觉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理念。

三、主动检测,积极履行义务。知晓艾滋病感染的高危人群,若发生高危行为,尽早到检测点进行主动检测咨询,做到早检测、早发现、早治疗,避免艾滋病进一步传播。

四、消除歧视,关爱艾滋群体。艾滋病防治关系到全社会稳定,正确认识艾滋病,给予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充分的人道关怀,不仅会增加他们与病魔抗争的信心和力量,也会在全社会最大程度地减少艾滋病传播。


消除艾滋病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关爱生命、终结艾滋、共享健康,为有效预防和遏制艾滋病贡献自己的力量!







END


携手预防艾滋 共担健康责任


编辑:刘旭方

初审:杨昌云

终审:李    玉


陇川县一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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