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三大职能之一。党的二十大作出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机制的重要部署。政协民主监督既体现出协商式监督的“柔性”特点,也具有政治监督的特征。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三大职能之一。党的二十大作出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机制的重要部署。十四届全国政协制定实施《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政协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认真落实全国政协部署要求,积极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围绕“建筑工人工伤维权”开展监督性调研,推动住建领域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惠及4000多万农民工。连续4年开展“加快社会适老化改造”民主监督,以钉钉子精神和“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韧劲,深入5省19市的城乡社区、老年人家庭、公交站台、政务中心、养老机构等查看走访,与近千名群众座谈交流,不断发现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相关目标任务中的困难和问题,通过提交民主监督报告、报送社情民意信息、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对口协商会、开展重点提案督办、加强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推动成果转化,为推动社会适老化改造从“九龙治水”到形成部门工作合力、从政策示范性为主到市场化运营蓬勃发展、从百姓知之甚少到形成适老化改造全民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贡献了政协力量。笔者自2021年起,多次参与组织服务“加快社会适老化改造”民主监督调研,期间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认识不断深化,形成了几点思考和体会。
2024年6月,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在四川调研“加快社会适老化改造”。(作者供图)
一、坚持三条原则
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组织,政协民主监督必须服从服务于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通过聚焦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广泛凝聚共识,在党的领导下更好汇聚同心同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智慧和力量。
二是坚持协商式监督。从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来看,政协民主监督是协商式监督。要精选协商议题、丰富协商手段、优化协商内容、提高协商能力,实现协商式监督的目的。要努力营造真诚协商、畅所欲言的协商氛围,实现和合包容增共识、坦诚相见促理解、携手共进推落实。
三是坚持发挥独特优势。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一种体现团结、合作、协商精神的监督,相对其他监督形式来讲,具有自身独特优势作用。要发挥党领导的政治组织的优势,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意见、建议。要发挥智力密集优势,为委员知情明政、协商议政搭建平台,引导委员说真话、道真情,建诤言、出实招。要发挥制度机制保障优势,综合运用专项监督、提案监督、视察监督、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监督等多种方式,依托制度机制运行实现工作提质增效。
二、突出四个特点
民主监督调研具有监督的功能,与其他专题调研相比,有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目标导向更明确。民主监督重点针对党和国家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等开展协商式监督,目的是完善政策、改进工作、推动落实。“加快社会适老化改造”民主监督调研是围绕“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的监督性调研,聚焦社会适老化改造这一具体领域,对照“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支持200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等工作任务、目标要求,调查了解各地、各部门的规划政策制定情况、工作机制运行情况、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帮助政府发现适老化改造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是问题反馈更及时。民主监督调研既要精准查找问题,更要及时反馈问题,不回避问题,不讲一团和气。“加快社会适老化改造”民主监督调研过程中,一方面,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即时与当地有关部门现场沟通交流情况;一方面,在省直部门座谈会上集中反馈问题,有针对性地把问题提出来,帮助当地更好把握政策、发现短板不足、明确改进方向。2023年4月,在省直部门座谈会后,安徽省政府专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调研组民主监督反馈意见并部署下一步工作,6月印发了《安徽省2023年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推动社会适老化改造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三是监督发力更持续。民主监督研究和发现的问题,有些是深层次的、具有复杂性,需要长期关注和研究,不断了解最新进展情况,不断提出意见建议,不断推动政策落地落实。2021年,社法委就制定了《“加快社会适老化改造”民主监督五年工作方案》,按照统筹兼顾、由总到分、由近及远、先易后难的原则和节奏逐步推进,第一年侧重于了解整体情况,从第二年起分别围绕居家适老化改造、社区适老化改造、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重要方面开展监督。在每年的民主监督报告中,抓住3—4个亟须解决的、能落地见效的问题提出建议,争取干一件、成一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是成果转化更可视。政协履职的成果既包括建言资政形成的具体意见建议,也包括凝聚共识过程中的实际成效。政协民主监督既体现出协商式监督的“柔性”特点,也具有政治监督的特征。《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于“办理反馈机制”的明确规定,要求“办理单位应及时以书面、会议通报等形式反馈政协民主监督意见办理、采纳和落实情况”,这为民主监督成果转化提供了程序保障,切实起到助推改进工作,实现政策落地、目标完成的作用,把民主监督成果真正转化为助力增进民生福祉的实效。
三、注重五个结合
一是注重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开展民主监督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看问题、找问题、提问题,针对某些问题,形成一些能够看得见、可检验的效果,推动政府部门改进工作,实现某项政策落地、目标完成,让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同时也要与目标导向相结合,认识到政协开展民主监督是以团结合作为目标指向的,紧盯问题的目的是助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时,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夸大其词,不断章取义。
二是注重建言资政与凝聚共识相结合。既要做“实功”,通过大量深入的调查研究、反复深度的协商交流,提出有根据、有道理、有指向、可操作性强的监督性意见建议;也要做“虚功”,引导委员在监督过程中了解党和政府有关部门作出的努力,感受党员干部群众为之付出的辛劳。同时要加强宣传,营造政协民主监督良好舆论环境,广泛凝聚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思想共识。在2022年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专门对全国政协助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持续开展“加快社会适老化改造”民主监督进行了宣介,展现了全国政协推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落地实施的担当作为。
三是注重专项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相结合。就“十四五”规划中适老化改造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属于专项监督,议题更加聚焦、重点更加突出。同时,也应注重与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等其他监督方式相结合,通过丰富监督的形式手段提高监督的实际效果。例如,在2021年“加快社会适老化改造”民主监督调研过程中,同时对全国政协重点提案《关于加快公共交通适老化进程的提案》进行督办。2023年,王沪宁主席主持召开十四届全国政协第七次双周协商座谈会,10位委员专家围绕加快社会适老化改造进行发言,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与委员协商交流。
四是注重对口协商与积极邀请部门参与相结合。实践中,主动邀请有关部门同志参与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全过程,能够更好提升民主监督工作质量和成效。部门同志通过政协民主监督调研的视角去发现问题,并随时与委员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委员所思、所感,这一方面有助于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更有针对性、更为合理化、更具操作性,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监督性意见建议更容易为有关方面接受采纳。“加快社会适老化改造”民主监督调研邀请了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全国残联等单位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请他们帮助委员知情明政,并随时与委员开展协商。在调研后召开对口协商座谈会,邀请相关部委的部门负责同志到会,通报调研情况、交流认识看法、协商对策建议。
五是注重实践创新与制度规范相结合。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要与时俱进发展完善,在实践中探索创新、调整改进,找准协商式民主监督的有效方式。“加快社会适老化改造”民主监督已经连续4年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网络问卷调查,就社会适老化改造的现状、问题和意见建议问计于民,参与调查的数万名网民覆盖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通过对比问卷结果,分析几年来社会适老化改造各个方面的变化情况,形成《社会适老化改造调查问卷分析报告》供有关部门参考。注重联系地方政协联动发力,湖南、四川、浙江、天津、山西以及大连、韶山等多地政协开展了适老化改造相关内容的调研、专题协商会等,形成联动工作格局。同时,及时梳理开展民主监督的工作经验和不足,总结民主监督的工作特点和规律,制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主监督工作流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民主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