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睡觉时,就因为被风吹动了一下门帘,第二天她就自尽了

百科   2024-09-24 22:54   浙江  

其实,所谓的“贞洁”可分为生理贞洁和心理贞洁。但是,在古代,一般情况下人们只重视生理贞洁,而完全忽视了生活中的心理贞洁。在古代社会,贞洁是一个女子的最高价值标志,社会伦理对女子的生理贞洁十分重视。并且,以“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观念最为人知。


这里,我们大家先来看一个在清朝康熙时期,发生在浙江仁和县的“林氏烈女”的故事。

林氏本不姓林,因为,在古代的封建社会中,妇女的地位并不高,所以,一般都按夫姓称呼。她原来的姓氏是曾,是福建乐同县人,夫君是当地林朝汉的儿子林邦基。曾氏不像古代社会一般的女子那样不识字,只知操持家务。而是,有着一定的文学素养,写字、诗词都懂一些,同夫君林邦基的感情也很不错。

后来,曾氏跟随夫君搬家到了杭州,住在了仁和县。在她婚后的十二年间,曾氏没有为林家诞出子嗣。康熙中期,她的婆婆不幸辞世,林邦基十分悲伤,也不幸染上了疾病,将要不久于人世。临终之时,林邦基问妻子:“我死后,你能否同我一同离去?”夫妻情深的曾氏含泪答应了,并对着丈夫指天发誓,丈夫这才含笑去世了。

丈夫死后,曾氏准备了两副寿材,打算在安葬完丈夫之后,伴随他一起离开人世。但是,她上吊了几次,都被家中人阻拦了。她的公公婆婆都劝她不要轻生,她都置若罔闻坚持自尽。当地的县令得知了此事,判令曾氏:“不应该自尽,而是,应该代替丈夫行孝道,照顾家中的公公婆婆。”并且,要求林家尽快立一个后人。


之后,公公林朝汉就把县令的判词拿给曾氏看,劝她不要再去寻死了。

没想到,曾氏看完判词后,仍然坚持自己的想法,她认为:公公还有其他的儿子儿媳,并不需要担心无人侍奉的问题。于是,她再次吞金自尽,又被家人救了下来。面对如此刚烈的儿媳,林朝汉急忙把事情又汇报给了县官,以免日后再生事端。县官下令:林家马上为死去的林邦基立下后人,并且,答应给予抚恤,甚至,要挂上匾额来表彰曾氏的刚烈。

之后,林家将林邦基兄长的儿子过继给了曾氏,想要以此终止她轻生的念头。过了几天,曾氏居然自己写了状子送给县衙,并且,其内容仔细地向县令说明了:自己公公的几个儿子都对公公很是孝顺,而且,过继给自己的儿子其生父健在,不需要自己抚养。自己一生很重信用,答应丈夫的事情不愿反悔,并且,夫妻情深,自己甘愿同丈夫一同离去。

此时,县令对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想让她明白“慷慨赴死易,从容守节难”的道理,甚至,主动立匾,上书“孝节双全”来表彰曾氏的刚烈。面对县令诚恳的劝说,曾氏无奈之下,只好答应了,并且,回家侍奉公婆,抚养子嗣。但在五年之后,林朝汉病逝,曾氏与家人料理好公公的丧事后,焚烧了她写的诗文旧稿,绝食十四天而死。


从这个事件中,可以看到曾氏的刚烈。

她在成为寡妇后,多次想要自尽随夫君而去,但是,都受到了家人的阻拦。家人怕出了事情不好交代,于是,报到了县里。县官为了曾氏的安全也是煞费苦心,苦口婆心地劝说她,要以侍奉公婆为重,还为她安排了“孝节两全”的方法。但是,如此种种都没有能挽回曾氏的求死之心,曾氏还是在公公死后绝食自尽了。

曾氏生前多次强调自己重信用守承诺,一定要去陪伴死去的丈夫。

其实,丈夫去世后,妻子随夫君而去是古代社会普遍的贞操理念,曾氏的做法也体现了这一点。由此可见,在当时的人们心中,“贞操”这一观念是何等的重要。

并且,古代对于“贞操”这一观念的理解还远远不止如此:

古代社会还要求女子在出嫁或者订婚后,如果,夫君去世,那么,她就不能再嫁给别人,也不能与别的男人发生关系。如果,一个女子至死都能保持自己的贞操,那么,这样的女子就能得到整个社会的推崇。如果,受到了别的男人的胁迫,那么,她就应该立刻自尽以保持自己的贞操。倘若,丈夫去世后妻子能够伴随而去,则被成为最高的“节烈”,就像曾氏这样。


受此种道德的约束,古代封建社会的女子时时刻刻都注重修身养性,以抵抗各种欲望。

清朝时期,则普遍认为其属于异族统治时期,因此,并没有像明朝那样,对贞洁烈女有那么大的表彰和推崇。但是,此时的“贞洁观”则潜移默化地成为了社会的普遍观念:女子的谨守贞操跟男子的忠君爱国同等重要,这也是维持封建社会正常秩序的必须。所以,只要是封建社会,无论统治者是谁,都会大力推崇女子坚守贞洁。

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发生了很多在如今看来匪夷所思的事情。例如:在清朝道光年间,发生在安徽省的一件事。

安徽桐城那年发生了水灾,民众面临危险纷纷逃命。面临快淹没腰部的洪水,一女子躲闪不及,将要掉入水中。这时,一名男子过来救她,拉了一下女子左边的手臂。女子不仅不感激男子的帮助,反而大哭不止,认为:此男子竟然侵犯了她恪守几十年的贞操。之后,更是抢下别人的刀砍掉了自己的左臂。记录者在记录这件事的时候,已无从得知女子之后的性命如何,恐怕,当时这样恪守贞洁的女人还有很多。


还有一件在乾隆年间发生过的类似事件:扬州的一个女子因为被男子碰了一下而自杀。江苏省扬州的一位鞋匠的妻子王氏,素来文静贤淑,为街头巷尾所称赞。同街的储某垂涎王氏已久,于是,主动借钱给王氏让他开店,想借此拉近与王氏的距离。一天,储某进入王氏的家中,以借问饭菜为名,趁王氏不备拍了一下王氏的肩膀。

于是,王氏立刻大喊:杀人了。

这时,王氏和丈夫才明白:储某主动借钱名为帮忙实为图谋不轨。丈夫感觉,如今已借了储某的钱,还是忍气吞声,不做计较算了。没想到第二天,王氏在丈夫外出后,关闭房门上吊自尽了。此事流传甚广,最终,储某因自己的流氓行为被绳之以法,而王氏的刚烈也被推崇表彰,尸体葬在了扬州五烈士墓地的旁边。


这正是古代社会所要求的女子一生不能与其他男子有任何接触的贞操理念的体现。倘若,说上面所说女子的自尽还能找到些理由的话,那么,下面这些女孩的自尽,就更加令人难以理解了。

清朝初年,有一个李姓寡妇来到杭州跟家人一起避难。因为,当时天下刚定,明朝的反对势力依然存在,所以,各个城门都设有门禁审查。李氏所乘的车子经过城门时,守城的兵士看到李氏的美貌多言了几句。本来是一件小事,但是,李氏听到后回家大哭不止,说:“自己不幸,被守门的兵士所侮辱了。”

之后,李氏更是悲伤过度,连续二十多天都没吃东西,最终,绝食而死,真是令人悲痛!

更加让人感到悲痛的还有赵某的妻子王氏,中午她一个人在家睡觉时,模模糊糊地感到门帘在飘动,就像是有人在偷看她一样。王氏顿时感到自己受了侮辱,家里人都劝她说:“只是风比较大,吹动了门帘。”但是,王氏还是感觉就是有人偷看了自己,终日疑神疑鬼地,最后,为了坚守自己的贞操甚至上吊自尽了。

被别的男子接触到了身体或者被人偷看到然后自尽,这本来就十分地可悲了,然而,王氏这仅仅是怀疑自己被偷看了一下,拿不出任何证据,一个人就这样自尽了。可以说,这是古代的贞操观念发展到了极致所导致的,不得不说,这真的是一件非常可悲的事情。


安徽歙县有了两个女子,名叫贺氏和汪氏,她们住的地方很近,彼此之间很是要好,情同姐妹。一天夜里,当地发生了火灾,贺氏没有逃出被困在了屋子里。当时,火势蔓延,情况十分危急。汪氏担心贺氏的安慰,不顾自己的危险主动跑到了贺氏的楼下呼喊。贺氏表示:自己的衣服找不到了,不穿衣服跑出去有损自己的贞洁。

于是,汪氏想要和家人一起去把贺氏救出来,但是,贺氏大骂不止,众人只好退回来。火势继续蔓延,贺氏就这样被淹没在了火海中。最终,汪氏看到贺氏的死去悲痛万分,也跳入了火海中,两个人就这样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这些女子被记载下来流传至今,表明了在古代社会,史官对女子坚守贞操行为的推崇与赞赏。从这些事件上,我们也可以看出,古代贞洁观念发展到极致,女子为了守护自己的贞操,哪怕只是受到了他人的偷看,也应该自尽以示青白!


还有一种情况是,古代社会女子在未婚夫死后,自尽殉节,留下了守护贞操的名声。

清朝康熙年间,江苏扬州的贫家女孩池氏,被父亲许配给了当地男子吴廷望,没想到,还没成婚,从军的吴廷望就在广东战死了。于是,吴廷望的父亲想把池氏改嫁给自己的另一个儿子,池氏得知后,马上上吊自尽了。

还有雍正时期的霍氏,订婚后不到十天,自己的未婚夫去世了,霍氏就做出了自尽殉葬的决定。


上述的两个女子都是结婚之前自尽的,福建福州还有一个女子名叫王慧贞,订婚后,自己的未婚夫去世了,王氏当即决定自尽随之而去。家中人得知后百般阻拦,然而,王氏求死之心十分坚定,还是前往夫家哭丧,然后,上吊自尽身亡。

已经结婚的女子在丈夫身亡后,孝顺公婆,抚养子女,坚守自己的贞操至死不渝,在当时的观念中是非常正常的。近年来,研究人员对清朝女子的改嫁问题多有涉猎,当时,社会中的女子改嫁他人的实例并非很少。

例如:为了独吞死者家财而进行强迫的,还有女子为了生活所需不得不这样做的。但是,无论如何,当时女子改嫁的做法都与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不符,他们认为:坚守操守从一而终,都是最受推崇与称赞的做法。

丈夫去世后自尽随之而去,上面所说的林氏就是这样做的。大多情况下,这样的做法都是很受推崇的。扬州当地有五烈女的坟墓,这五个人各有各的惨烈,其中,第五座墓地本来是一个居住在扬州的外地人妻子的墓地。南京江宁人陈某在扬州去世,他的妻子周氏坚守贞操,绝食二十多天自尽。陈某本来不是扬州人,但是,当地人还是把周氏作为了当地五烈女之一。


中华五千年历史源远流长,这种事情数不胜数,在正史中多有记载。

《清史稿》中对这种事情的记载也非常多,丈夫因为妻子坚守贞操而感到荣光的事情也有。乾隆五十二年,朝廷军机处的官员刘谨之因病身亡,他的妻子汤氏自尽随之而去。朝廷得知后,下旨表彰了刘家人,并且,赏赐银两让家人为他们料理后事。

这就是所说的“盛世提倡坚守贞操”。

古代社会的价值体系中,男子的妾室,也有不少看到丈夫身亡自尽随之而去的事情。康熙年代的将军海兰察有一位妾室阿芸,在丈夫死后她给家人留下遗言,劝人向善,然后,从容自尽。另一个是康熙时候的文人嵇永仁,当时,他与妾室苏氏一同入狱。在监狱中,苏氏为丈夫抄录了很多书稿,使它们得以流传到现在。丈夫死时,苏氏上吊自尽面对丈夫而亡。

同时,有些女子在夫君死后为了保持自己的贞洁,被逼迫改嫁时自尽的事情也有很多。清朝的道光时期,浙江仁和县的王氏,出嫁后三个月丈夫便不幸去世。王氏坚守贞操八年,一直对公婆小心侍奉,然后,公婆私下里收下了被人的聘礼强迫她改嫁,王氏得知后,将自己攒下的财物交给婆婆然后夜里投河自杀。

虽然,这个结局令人唏嘘不已,但是,比起闹到打官司的那一步,这样还算体面一点。


女子为死去的丈夫坚守贞操,听起来固然很是刚烈,然而,其中的苦痛与心酸也是很少有人能够理解的。有典籍记载,一位女子在丈夫死后坚持贞操,绝不改嫁。他的家人在每天晚上都能听到她屋中掉落钱币的声音,然后,天亮后在她屋中却找不到铜钱。

直到后来,在这位女子临终时,她拿出了了数百个铜钱,全都磨地光溜溜的了。她拿着铜钱对儿媳说:“每次夜晚,我都将这些铜钱撒到地上的各个角落,然后一枚一枚地重新寻找。等到重新找到后,我才睡觉,但这时她也疲惫不堪了。只有这样,我才度过了那些难熬的岁月。“

由此可见,在古代社会对女子坚守贞操的要求下,坚守的女子都承受了旁人很难理解的苦痛。


现今,人们对于贞洁观念的重视与否本身已不重要,关键在于人们尤其青年人要树立正确的对待贞洁的态度。有人则指出“守卫贞洁”是个人的自由,但是,这应该不妨碍我们探讨一些可能是比较合理的观念。

最后,我们最该强调的是:就算我们对传统贞洁观的批判,但这些并不意味着我们就要学习西方曾泛滥一时的“贞洁开放”,作为一个年轻人,则尤其要自尊自爱,这是由于他们的生理、心理特点,更容易产生不幸后果所决定的。

参考资料:

【《清史稿·列女传》、《郎潜纪闻三笔》、《志异续编》、《谐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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