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无数先辈用血与肉赢得了十四年抗日战争和四年解放战争的胜利,换来了新中国的诞生。然而,在这历史性的时刻,新生的人民政府又面临着全新的问题,其中之一便是如何开展外交活动。面对着帝国主义的封锁孤立与国内百废待兴的局面,老一辈革命家和外交官们艰辛开创新中国外交事业,从中国人民实现国家的完全独立和维护世界和平的根本利益的角度出发,开展了一系列重要外交活动。
1949年10月2日,苏联政府正式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首个与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中苏建交如耀眼的星辰般,点亮了新中国外交的天际,宛如一击重锤,击碎了帝国主义妄图孤立、封锁中国的企图。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匈牙利、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波兰等国积极响应,相继与新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推动了世界局势的变革。
“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这句话,正是访问苏联时毛主席对在场青年的勉励。1950年2月的莫斯科,冰天雪地,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国政府,在《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上郑重签字。这一笔,不仅诞生了新中国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条约,更通过援助的形式促进了当时国内经济建设。
1954年,一场旨在解决朝鲜问题和恢复印度支那地区和平的重要国际会议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中、苏、美、英、法等国家的代表齐聚一堂,会议成为当时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作为建国后人民政府首次以五大国之一的正式身份参加的大型国际会议,中央高度重视这场会议,周恩来总理亲率代表团出席。尽管中国代表团在会上关于朝鲜问题的提议遭到了美国阻挠,但在印度支那问题上,经周总理的不懈斡旋,双方达成了停战协定。这一场历史性的盛会拓宽了中国国际和平统一战线的道路,也为国内的工业建设营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谋国之道,要在修德睦邻哉。”1953年12月,周恩来总理接见印度代表团时,首次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一原则的提出,如春雷般震撼人心,迅速得到了印度方面的热烈响应。1954年6月,春意盎然之际,周恩来总理访问了印度和缅甸两国,与两国总理共同发布了联合声明,正式宣布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维护国家主权、促进国家间平等互尊的基本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是中国智慧与世界和平的桥梁,它彰显了中国对国际和平的坚定承诺,铺平了各国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道路。它是构建共赢国际关系的基石,是消除误解与猜疑的良方,是推动国际社会向前发展,共创人类美好未来,共享和平繁荣之果的动力源泉。
回首新中国成立,光辉外交多峥嵘;展望新时代来临,华夏发展更蓬勃。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外交事业犹如一艘巨轮,在波涛汹涌的国际海洋中破浪前行,从艰难起步到全面发展。在这片浩瀚的航程中,中国以坚韧不拔的毅力,书写了一部波澜壮阔的外交史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