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NO:20240112】悬赏3000元!长垣市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政务   2024-12-23 16:38   河南  

长垣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龙某与王国乾、邵素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国乾、邵素香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王国乾,男,汉族,1962年2月2日出生,住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市龙三路9号3门501室。公民身份号码:410728196202****39

邵素香,女,汉族,1962年8月6日出生,住河南省长垣市方里镇户堌村307号。公民身份号码:410728196208****23。

执行依据:

(2024)豫0783民初149号

执行标的:

212372.40(申请执行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悬赏条件及奖励:

在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位置下落并配合法院成功采取拘留措施,或提供被执行人现准确住址,确定是本人并帮助法院成功采取拘留措施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3000元。

长垣法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和下落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接收时间: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举报联系电话:

赵法官 13613732325

现场举报地点:

长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四楼接待室。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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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执行局

策划:杨超

审核:张琳

编辑:唐悦 蔡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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