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以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通过开展“转观念、强作风、严管理、重落实、提效能、树形象”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强化担当作为,切实提升发现解决问题的强烈意识和能力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2条是关于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清楚明白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起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工贸企业采用“普法+执法+服务”模式进行执法检查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普法时的场景。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局执法人员郭佳赫:我们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先后编制了《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工作口袋指南》《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导则》《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防控折页》等普法宣传材料,我们在执法中先普法后执法,共发放上述普法宣传材料千余册。执法部门一改往常只查隐患、只管处罚的工作方式,先普法后执法,主动将普法融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环节,实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内蒙古地矿集团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周金杰:现在应急执法部门到企业检查时的方式与之前有所改变,先普法查隐患后执法的这个方式让企业清楚自己存在的问题,帮扶形式更有效的突出目标导向,起到了实际效果。让企业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识更加深刻,是一种很好的检查模式。截至目前,执法局为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和重点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在评估检查中面对面为基层排查隐患,向企业提供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咨询解读等服务,帮助企业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通:在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深入检视短板弱项,动真碰硬整改整治,注重在强化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切实提升发现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厅机关自身建设、精神风貌和文化氛围焕然一新,党员干部思想观念、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显著增强,全厅上下守正创新、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氛围日益浓厚,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