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防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密切监视气温和凌情变化,组织指导沿黄各盟市、自治区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具体工作安排,全力以赴确保黄河内蒙古段凌汛安全。一是压实防凌工作责任,公布2024-2025年度黄河内蒙古段凌汛期防凌行政责任人,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凌责任制。二是提前安排部署,印发《关于做好2024-2025年度黄河防凌工作的通知》,要求沿黄盟市、自治区有关部门清醒认识凌汛形势,压紧压实防凌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整改,高效处置突发险情,全面落实各项防凌措施。三是强化督导检查,11月19日起,组织应急、水利、交通部门成立工作组,检查沿黄盟市重点河段防凌责任制落实、防凌预案修订、重要防凌工程运行、河道清障、在建桥梁和在建防洪工程度汛措施落实等情况,扎实做好防凌准备工作。四是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组织气象、水利部门密切监视天气过程及气候变化,实时掌握气温、流量、水位、流凌、封河等情况,滚动分析凌情发展变化趋势,强化信息互通共享。
推荐阅读
点击查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栏
点击查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栏
点击查看安全宣传“五进”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