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俄罗斯更新、修订了近百项法律、法令,其中涉及产业和经济、贸易相关的合计16条,覆盖能源、渔业、交通、劳工法律、医疗、信息技术等关键领域。
俄罗斯联邦法律
第445-FZ号联邦法:《关于联邦法〈汽车运输和城市地面电力运输宪章〉第3-1条的修正案》
颁布日期:2024年11月30日
本法明确了在联邦国家对道路运输、城市地面电力运输及相关道路设施进行控制和监督框架内的权责划分和执行标准。联邦授权人员对受控车辆可实施永久性突击检查,重点确保车辆符合重量和尺寸控制的相关要求,以维护道路运输安全和道路设施完好性。位于控制点的代表或雇员有义务响应联邦主管部门的正式要求,依法开展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旨在提升运输监管的效率和公正性。
第443-FZ号联邦法:《关于〈俄罗斯联邦产业政策〉联邦法第11条的修正案》
颁布日期:2024年11月30日
此法修订赋予国家产业发展基金更高的自主性和专业管理能力,增设了合议管理机构——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包括:就工业领域主体的财政支持提供建议和决策;评估并调整工业发展方向,以适应国内外经济变化和技术趋势;审核基金所支持的方案和项目的可行性、实施步骤及融资条件,确保资源优化配置。专家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和运作程序将由国家产业发展基金章程明确规定。专家委员会的设立旨在通过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推动工业部门可持续发展,解决国家关键工业问题,同时增强俄罗斯工业的全球竞争力。
第439-FZ号联邦法:《关于〈渔业和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联邦法第43-2条的修正案》
颁布日期:2024年11月30日
该修订旨在加强联邦对渔业和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的控制力度,明确监督行动的范围和程序,特别是在海洋生物资源领域的监督工作。根据2020年7月31日第248-FZ号联邦法“关于俄罗斯联邦国家控制(监督)和市政控制”的规定,联邦授权机构可开展永久性突袭行动,对渔业活动和水生生物资源的保护进行现场检查。新法的执行程序包括: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如检查频率、突袭行动标准和违法处理措施;强化技术支持,确保现场执法透明、高效;加强对渔业企业和个人的教育和指导,提升其守法意识。
第428-FZ号联邦法:《关于生物资源中心及生物(生物资源)收藏的活动组织和〈动物世界〉第29条的修正案》
颁布日期:2024年11月30日
该法案全面规范了生物(生物资源)收藏品和生物资源中心的创建、保存及利用工作,重点任务包括:保护生物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支持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通过研究和开发,推动生物资源在医学、农业、工业等领域的应用;建立标准化的样品信息存储和共享机制,确保样品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用性;提供持续的专项资金支持,为相关活动创造稳定的经济环境。此外,法案还明确了国际合作的指导方针,强调必须充分考虑俄罗斯的国家利益,特别是在涉及遗传资源共享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上,制定平衡且互惠的合作策略。
第418-FZ号联邦法:《关于〈俄罗斯联邦税法〉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修正案》
颁布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本法规定,采矿基础设施运营商须依法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报告与数字货币采矿相关的详细信息,包括:运营商为数字货币采矿活动提供的设施和服务明细;采矿设备的使用状况、能源消耗及产出;采矿活动中产生的收入和相关税费缴纳情况。此信息报告制度旨在加强对数字货币领域的税务监管,遏制潜在的非法采矿活动及税务逃避行为。信息的具体构成和报告形式将由税收和费用领域的联邦执行机构进一步明确,并制定配套实施细则。
第382-FZ号联邦法:《关于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典第5.42条修正案》
颁布日期:2024年11月9日
本法明确了雇主未履行雇用残疾人配额义务的法律责任。除非雇主获得免除履行配额的许可,或在既定配额内明确拒绝雇用残疾人,否则其行为将被视为违法,并根据责任主体的性质处以相应的行政罚款。具体处罚标准如下:对于官员,罚款金额为2万至3万卢布;对于个体企业家,罚款金额为3万至5万卢布;对于法人实体,罚款金额为5万至10万卢布。该法案旨在强化残疾人就业配额的执行力度,保障残疾人在劳动市场中的合法权益,同时督促雇主履行社会责任,为残疾人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第381-FZ号联邦法:《关于俄罗斯联邦劳动法修正案》
颁布日期:2024年11月9日
此法案新增了“工作领域的指导”相关规定,明确了辅导工作的定义和实施要求。辅导是指在雇员书面同意的基础上,由其代表雇主进行的工作,以协助其他员工掌握生产或工作场所所需的专业技能或专业知识。用人单位应与从事辅导工作的雇员签订劳动合同或附加协议,并在其中明确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时间安排及实施形式。该修订旨在提升工作场所的技能传授效率,鼓励经验丰富的雇员以正式途径参与员工培训工作,同时保障辅导人员在执行相关任务时的合法权益。
第378-FZ号联邦法:《关于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典修正案》
颁布日期:2024年11月9日
本法案针对在俄罗斯联邦境外开展雇用俄罗斯联邦公民于悬挂外国国旗的船舶上工作的活动,明确了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任何违反俄罗斯联邦相关立法要求开展此类活动的行为,将依据责任主体的性质处以相应罚款:对普通公民处以2000至4000卢布的罚款;对官员处以3.5万至4万卢布的罚款;对法人实体处以40万至50万卢布的罚款。该法案旨在规范船员雇佣市场的合法性,保护俄罗斯联邦公民在国际航运领域的合法就业权益,同时维护国家在船员管理领域的法律秩序和国际形象。
俄罗斯联邦政府法令
俄罗斯联邦政府第1684号令:《关于批准医疗器械国家注册规则》
颁布日期:2024年11月30日
本法令规定,所有单独或组合用于医疗用途的仪器、设备、装置、材料及其他相关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注册,以确保其在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及医疗康复中的合法使用。这些医疗器械还包括专用软件和其他附件,用于监测人体状态、开展医学研究以及修复、替换或改变解剖结构及生理功能。此外,用于预防或终止妊娠的医疗器械亦需遵守相同规定。本法明确了这些设备的功能目的不得通过对人体产生药理、免疫、遗传或代谢作用来实现,从而确保医疗器械的科学使用与公共健康安全。
俄罗斯联邦政府第1657号法令:《关于在互联网信息和电信网络上建立网站地址,发布包含联邦法〈关于住宅建设〉第4条第7部分规定的信息及托管账户建筑合同相关信息的网站,并修正俄罗斯联邦政府2019年3月26日第319号法令》
颁布日期:2024年11月28日
该法令确定了一个特定网站地址,用于在互联网信息和电信网络中发布与托管账户建造住宅建筑的建筑合同相关的信息,包括合同文件、施工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此网站将依据联邦法“关于使用托管账户建造住宅建筑的建筑合同”第4条第7部分的规定,公开住宅建筑的建设信息,旨在提升住宅建设的透明度和公众监督力度,同时规范建筑行业的信息公开行为。
俄罗斯联邦政府第1648号法令:《关于提供太空地球遥感数据、太空地球遥感数据副本以及在此基础上创建的产品,载于联邦太空地球遥感数据基金》
颁布日期:2024年11月28日
根据该法令,联邦太空遥感数据基金内的所有地球遥感数据、其副本以及基于此创建的相关产品将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免费提供。这些数据主要面向履行职责或行使权力的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及地方政府。此外,无论法人实体的组织形式、资本来源或所有权形式如何,只要是为了满足国家或市政需求进行采购合同执行的法人和个体企业家,也可免费获取这些数据。该法令旨在通过开放数据共享,支持科学研究、社会发展以及公共服务的优化。
俄罗斯联邦政府第1637号法令:《关于与货物放行相关的海关业务的关税计算税率和基础》
颁布日期:2024年11月28日
本法令规定了与货物放行相关的海关业务的关税标准:当申报货物的海关总价值不超过20万卢布时,关税为1067卢布;当海关总价值在20万卢布1戈比至45万卢布(含)之间时,关税为2134卢布;当海关总价值为45万卢布1戈比至120万卢布(含)时,关税为4269卢布。若货物申报的海关价值超过120万卢布,将按相应特殊规定另行计算。这些税率的设定旨在提升海关业务的透明度与公平性,同时降低交易和通关过程中的行政负担。
俄罗斯联邦政府第1636号法令:《关于利用国家信息系统的能力进行试验,通过识别手段监控强制贴标签的商品的流通,以对抗不安全和(或)低质量食品流入社会机构》
颁布日期:2024年11月28日
该法令决定在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在克拉斯诺达尔边疆区、彼尔姆边疆区、斯塔夫罗波尔边疆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莫斯科州、新西伯利亚州和圣彼得堡地区进行试验。试验旨在利用国家信息系统,通过强制性商品识别标签的手段,监控食品商品的流通,防止不安全或低质量食品进入社会机构。试验内容包括:对流通商品的标签追踪、数据分析以及问题商品的识别与拦截,以确保提供给社会机构的食品安全可靠。该试验将为未来全国范围内推广类似系统提供技术和经验支持。
俄罗斯联邦政府第1604号法令:《关于批准安全领域联邦执行机构就被许可人遵守第64条第2款规定的要求作出结论的规则》
颁布日期:2024年11月22日
本法令根据《联邦通信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对电信运营商提出的许可要求进行了详细规范,特别是关于确保网络和通信设施符合业务调查活动的实施要求。联邦执行机构授权部门负责对电信运营商提出的申请作出结论,该结论需涵盖以下内容:许可证所定义的通信服务提供区域是否符合俄罗斯联邦法律;以及当许可证涵盖多个俄罗斯联邦主体或全国范围时,其延续是否合法合规。申请必须由电信运营商的唯一执行机构(或经授权的代表)签署,提交方式包括纸质形式递交至授权单位、通过注册邮寄提交,或以增强型合格电子签名的电子形式提交。法令旨在提升许可管理效率,并确保通信领域的国家安全和法律合规性。
俄罗斯联邦政府第1577号令:《关于批准货物对外贸易领域许可规则》
颁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
该法令明确了货物对外贸易许可的申请及颁发程序,适用于所有列入欧亚经济联盟对外经济活动统一商品命名法分类的货物。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1年9月14日第80号决定的相关要求,每种商品需单独申请许可。许可证分为一次性许可证和一般许可证,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一次性许可证的有效期可能根据对外贸易合同(协议)的有效期或颁发依据文件的有效期进行限制。法令旨在规范对外贸易活动,加强货物进出口的许可管理,并推动欧亚经济联盟框架下的统一政策实施。
俄罗斯联邦政府第1459号令:《关于批准确定水保护区边界和沿海水体保护带边界的规则》
颁布日期:2024年10月31日
本法令明确了划定水保护区边界及沿海水体保护带边界的规则。划界目的是防止水体污染、堵塞、淤积以及水域枯竭,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及其栖息地,并为沿海地区的经济活动设立限制。具体责任划分如下: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当局负责实施保护本主体内联邦所有的水体,或其部分的措施,但不包括完全位于某一主体内且用于饮用及生活用水的水库;联邦水资源局及其领土机构则负责涉及跨两个或多个主体,或列入联邦水库清单的水体,以及与海洋相关的水体的边界划定。通过科学划界,法令旨在加强水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和沿海生态系统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