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庆州副州长李涛主持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会议传达学习第三轮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情况反馈会精神,听取三县(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听取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件的整改推进情况。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紧迫性,正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将督察整改和日常工作相结合,全力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对于下一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行动的推进,提出4点要求:
一是强化政治自觉,把握整改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将其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深的思想认识、更严的整改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推进整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要求,有序有效推进问题整改。避免出现整改时限已到,整改工作刚启动的问题。
三是强化成果巩固,促进全州高质量发展。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等方式,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长效长治的效果。对未达序时进度的整改任务,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州级督导单位要强化帮扶指导,全方位督促整改;对于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要及时组织验收销号,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四是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三管”要求,真抓实干勇担当、创先争优建新功,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让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李涛对去年以来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给予肯定,并针对性指出存在问题。他强调,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把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要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推动由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
来源:迪庆州生态环境局
编辑 | 岳艳娇
审核 | 马冉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