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厨师给林彪炖了一只鸡,被警卫员偷吃后,林彪说了句玩笑话

文摘   2024-11-11 11:36   广西  

作者简介 | 小僮,疯疯癫癫的95后女青年,ID:wzxwx8899。

1962年4月的某一天,林彪的厨房里发生了一件意外趣事。

当时正值国家困难时期,肉类是稀罕物,就连林彪这样级别的领导,也已经有两个月没吃过肉了。

那天,林彪的厨师甫师傅好不容易通过各种关系买到了一只老母鸡,特意炖了锅浓香的鸡汤,想给林副主席补补身子。

然而,让大家没想到的是,这一锅鸡肉最后居然没进林彪的肚子,反倒被一个警卫员“半路截胡”了。

这位“偷吃”的警卫员是一名内勤,当天甫师傅把炖好的鸡汤盛出一大碗后,就让他赶紧端去林彪的办公室。内勤警卫员闻着香气扑鼻的鸡汤,早已馋得不行。

国家经济困难,肉类紧缺,连工作人员都好久没沾过荤腥了,他也不例外。抱着鸡汤走到半路,这位警卫员看着汤里鲜嫩的鸡肉,再也忍不住了——他悄悄夹了一块鸡肉尝了一口,结果这一口下肚,竟根本停不下来。

于是,他一块接一块地吃,直到整碗鸡肉被他吃了个精光,竟只剩下鸡架了。

等到警卫员回过神来,才发现碗里只剩下几根骨头,顿时吓得不知如何是好。

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只好硬着头皮将鸡汤和鸡架送到了林彪办公室,然后慌张地离开了,跑回警卫室蒙上被子偷偷哭起来,心里又害怕又自责。

林彪接过鸡汤,喝了一口,发现汤味浓郁,但仔细一看,碗里只有几块零零碎碎的鸡骨头,便有些奇怪。

于是,他叫来了秘书,问道:“这鸡汤怎么只有鸡架呢?甫师傅不是说给我炖了一只整鸡吗?”

秘书也觉得蹊跷,便去厨房询问甫师傅。

甫师傅一听,愣住了:“不可能啊,我明明盛了一整碗鸡肉送过去,怎么就剩下鸡架了?”

甫师傅这才意识到,鸡肉十有八九是被谁偷吃了。他很快找到那位内勤警卫员,掀开他的被子,见他满脸通红,眼泪还在打转,连忙带着他去了林彪的办公室。

面对林彪,警卫员吓得双腿一软,扑通跪在地上,边哭边检讨:“林副主席,实在是太香了,我忍不住,就……就把鸡肉都吃了,实在是对不起,请您处罚我吧!”

现场的工作人员们面面相觑,原以为林彪会生气,毕竟这是特意为他炖的鸡汤。可谁知,林彪看着眼前这个因为偷吃而愧疚万分的小伙子,反倒淡淡一笑,打趣道:“好了,起来吧,吃了就算了。你吃了也是变成屎,我吃了也要变成屎,都一样嘛。”在场的工作人员们被林彪这话逗笑了。

平时,林彪给人一种话少严肃的印象,甚至显得有些拘谨。可这次,面对手下工作人员的小过失,林彪却毫不责怪,反而以玩笑开脱,令人颇感意外。警卫员松了口气,感动地连连道歉,林彪也不再计较,挥挥手让他下去了。

这件“小风波”看似轻描淡写地过去了,但林彪的卫士长李文甫却意识到,林彪身边的工作人员,应该有更严格的纪律。

第二天,李文甫亲自起草了“十不”规定,以此作为林彪办公室内勤工作的重要守则。

这份“十不”规定条条严谨,覆盖面相当广。开头三条“十不”之中,不该看的、说的、听的,一律禁止,强调保密意识。

毕竟林彪作为国家高级领导人,身边工作环境高度机密,工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守住该守的秘密。

接下来的几条则涉及生活作风: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用的不用,不该写的不写,确保工作人员在生活细节上不沾染腐化风气。

林彪一直秉持简朴作风,作为他的工作人员,随意占用领导资源是万万不可以的。特别是“不该吃的,绝对不吃”一条,正是从这次事件总结得出,用以提醒大家,切勿心存侥幸。

最后三条则是行为纪律:不暴露自己在首长家工作的身份,不接待亲友来办公室,不随意外出游玩。

对于林彪这样的高级领导来说,保护他的行踪和隐私是极为重要的。即使是家人,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也不能透露分毫。这种严格的要求不仅是为了保密,更是出于对高级领导生活和工作的尊重。

这份“十不”规定从此成为林彪办公室的铁律,不容任何人破坏。每位工作人员在上岗前,都必须严格学习这十条,做到谨记在心。自此,林彪的办公室纪律井然,极少再出现类似偷吃鸡肉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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