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筹中央转移支付和自治区财力安排食品监管补助资金17782.60万元,支持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抽检监测、监管执法保障、智慧化监管、“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着力构建“法治化+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社会化+专业化+预防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二是安排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体系建设本级资金2305.57万元、对市县转移支付8000万元,支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抽查等工作,促进农产品质量提升。三是安排卫生健康系统2295万元,支持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广西食药同源物质目录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等工作。四是安排自治区林业局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414万元,支持对八角、肉桂、竹笋、澳洲坚果等广西主要食用林产品开展抽样及检测。五是安排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质量监督抽检(监测)经费860万元,支持粮食监管部门和质检机构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收获环节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好粮油”监督抽检等工作。六是开展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通过监控模块实现对食品安全资金的线上动态监管,做到抓早抓常抓小,加强对食品安全资金执行全过程的校准纠偏。
截至2024年11月底,自治区本级安排食品安全资金支出进度达87.98%。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督促、指导主管部门对标对表中央食品安全绩效考核要求,推动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食品安全制度规范,不断提高中央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编辑: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