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提出申请:
(一)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浙江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
即同时要符合四个条件:入伍地在浙江省、被高职(专科)录取后入伍、报考时已退役、报考当年已毕业或应届毕业。
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否则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免试专升本分文史、理工、经管、法学、教育、农学、医学、艺术8个类别,按专业对口原则实施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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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高校为浙江省当年开展专升本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
各高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计划总规模单独编制免试专升本分类分专业计划,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统一公布。
一、网上报名
(一)时间:2025年3月15日9时至17日17时
(二)网站: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三)报名要求
1.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上传材料:本人照片、身份证、退役证(或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盖章证明)和高职(专科)毕业证明扫描件(应届生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者,同时上传相关证书(证明)扫描件。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志愿填报
(一)以院校为单位填报,实行志愿优先。
(二)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
(三)考生只能选择1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浙江省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2025版)》确定,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
填报前,考生须认真查看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要求,确保本人志愿填报符合要求、入学后能正常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医学、护理类等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和学制年限,由招生高校严格根据教育部和行业要求设定,在招生计划中明确。
一、资格审核
(一)3月19日前
1.相关高职(专科)院校审核本校应届、往届毕业生
2.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在本市应征入伍的外省就读应届、往届毕业学生
(二)3月25日前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退役军人身份和个人立功情况
二、录取
(一)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向高校提供全部名单。
(二)高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免试并优先录取)。
(三)高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四)第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其第二志愿和高校缺额计划情况提供名单给第二志愿高校,按第一志愿录取流程进行,直至第三志愿录取结束。
三、公布
(一)非应届考生招生高校于4月底前公布正式录取结果。
(二)应届毕业生
1.由就读高校于7月15日前完成高职(专科)毕业资格审核确认,并报省教育厅复核。
2.招生高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3.不能如期毕业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免试专升本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录取。
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此后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政策。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可查看《实施办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