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绍兴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新增了2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将于2024年4月7日启用
启用后抓拍行为
①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②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③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
④ 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⑤ 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
⑥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⑦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⑧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⑨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⑩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行驶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4年3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