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2025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申请公告

政务   2025-01-14 17:06   浙江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号),结合实际,现将平阳县2025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申请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转学申请对象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并已取得学籍且拟转入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注:六年级第二学期、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转学申请时间

2月7日(一天),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安排专人在校负责转学申请登记及材料审核工作。

转学申请地点

家长根据自身的转学条件到相应学校申请,具体见相关学区(直属校)的转学公告。


转学申请条件

见相关学区(直属校)转学公告。


录取原则

1.根据学校空余学额录取符合条件的转入学生,若符合条件的转入学生数超过学校空余学额,将由学区统筹安排到学区内其他学校。

2.根据转学对象户籍落户时间、监护人所购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浙江省居住证办理时间等多个因素综合确定转学录取原则。


咨询电话

昆阳学区58109230

鳌江学区58105931

水头学区63988161

萧江学区58106709

万全学区63088773

腾蛟学区63533348

山门学区58110058

县实验中学58107510

平阳县小58191731

县教育局63886332


本期来源:义务教育科

本期编辑:杨雄、易永煌

本期审核:陈焕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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