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修订草案)》。这是自2007年2月14日审议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来,第一次对该条例做出调整。17年来的首次调整,非常值得大家关注。
会议审议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修订草案)》。会议指出,加强基础研究是建设科技强国的重要支撑。要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布局,加大对重大原创性、交叉学科创新等项目资助力度,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才,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理论支撑和技术源头供给。要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基础研究,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投入资金开展联合资助,建立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凝聚推动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要依法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健全绩效评估机制,严惩违背科研诚信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作风学风。
从目前公布的信息看,修订草案大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加强基础研究:会议强调,加强基础研究是建设科技强国的重要支撑。修订草案将强化基础研究的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布局,加大对重大原创性、交叉学科创新等项目的资助力度。
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修订草案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基础研究,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投入资金开展联合资助,建立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凝聚推动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
规范基金管理:修订草案要求依法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健全绩效评估机制,严惩违背科研诚信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作风和学风。
培养青年科技人才:修订草案还特别提到要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才,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提升资助效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继续聚焦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人才培养,持续提升资助效能,确保科学基金制度更加高效公正。
这次修订草案的通过,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也为未来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例如2007年,2月14日草案审议通过,3月5日正式在网上发布。目前两个官网都尚未公布此次修订案的全文。我们仅能根据已公布的信息,大胆猜测一下,此次修正案可能会在哪些章节或条款上做出更改。
涉及加强基础研究相关的规定,有可能会出现在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与规划的第七条和第三章申请与评审中。现行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在第一章第一条和第二条对基础研究相关内容有所提及:
关于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的部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仅在第一章第三条对此有相关规定:“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捐资。”有可能会是直接对此条款进行相关修改或补充。
培养青年科技人才与提升资助效能则是主要与第三章申请与评审有关。
实际上在培养青年科技人才方面,这两年除了原本的国自然青年基金项目,国自然基金委还在尝试推行本科生和博士生项目。此次的修改草案有可能会将这两个尝试列入正式资助项目名单中。
至于现行的涉及严惩违背科研诚信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作风学风的相关规定则在第六章第三十五、三十六条。不知这次修正草案是否会将当前规定改得更加严格。
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期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修订草案)》的正式对外发布,静待国自然申请变得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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