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海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制定本章程。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或定向。非定向研究生为无固定工作、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须在学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之日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其他均按定向研究生统计。非定向研究生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前未转入我校的,不予注册学籍;定向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合同。就业方式在考试(考核)后不可修改。
2025年学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36人,含普通计划和各类专项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尚未下达)为准。学校专项计划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国家科研经费项目专项计划、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先进技术联合培养专项计划等,相关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要求见招考前,学校发布的相关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在普通计划中,设立高层次人才专用计划专门支持符合条件的导师,每人1个招生计划,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
《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中航海科学与技术01方向和轮机工程08方向各单列1个招生计划,报考以上两个方向的考生,在所报考方向内排名和录取。
2025年博士研究生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具体情况,请咨询报考学院和导师。
招生方式分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四种。
(一)直接攻博
1.招生对象:获得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考生。
2.招生要求: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发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中有关“直接攻博”的内容。
(二)硕博连读
1.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3)获得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如果报考导师的职称为教授,考生还需获得其他至少一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如果报考导师职称为副教授,考生还需获得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注:报考《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一列为导师组的考生,须获得导师组组长的书面推荐意见。
(4)招生类型要求:仅招收以全日制方式学习、以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不得提出就业等与全日制非定向学生身份不相关的要求。
(5)须为本校2023级或2024级在读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方式及入学时间如下:
①学制为2年的硕士,需在入学后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初参加“硕博连读”考核,通过者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自第三学期(秋季学期开学起)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
②学制为3年的硕士,可在入学后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初参加“硕博连读”考核,通过者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自第三学期(秋季学期开学起)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也可在入学后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参加“硕博连读”考核,通过者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自第五学期(秋季学期开学起)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
(6)满足报考学院《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
2.报名程序
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第一批时间: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3日。
第二批时间: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20日。
两批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注意事项:不需缴纳报名费。
(2)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第一批时间: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4日。
第二批时间: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1日。
Ⅰ.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清单:
①大连海事大学二〇二五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3)。
②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后系统生成,其中“本人自述”需考生手填)。
③专家推荐书[具体要求见报考基本条件(3),模板见(附件4)。
④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5)。
⑤本人所获大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能查到个人学历信息(大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不到信息的考生须按学信网公布的流程办理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
⑩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外语能力等证明材料。
⑪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登记表(附件6)。
⑫报考学院《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证明材料。
Ⅱ.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
资格审核材料包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①纸质材料提交:请将以上“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清单”涉及的纸质材料,在报考批次资格审核工作时间内,提交至报考学院办公室。如遇突发情况,未能按时提交纸质材料的考生,须在报考批次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前与报考学院办公室联系说明情况。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材料的考生,无需邮寄证书及证件原件。
②电子材料提交:考生须在网报结束后至报考批次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前,将以上“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清单”中涉及的材料逐项扫描,分别建立pdf文件,将所有pdf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博士报考材料:考生姓名-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压缩文件夹后提交至报考学院联系人邮箱。电子材料涉及考生证书及证件须扫描原件。
3.考核
学院根据本章程、《大连海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学院《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生工作实施细则》等,一般应于2025年1月2日前完成第一批考生的考核工作,于2025年3月3日前完成第二批考生的考核工作。
(三)申请-考核
1.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以上“硕博连读”招生方式的“报考基本条件”中(1)、(2)、(3)各项要求。
(2)考生须是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本校或其他高校(含国内高校和国外高校)的学术学位(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应用型)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
(3)学校规定的博士生统一入学报到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4)招生类型要求:仅招收以全日制方式学习、以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不得提出就业等与全日制非定向学生身份不相关的要求。
(5)满足报考学院《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
2.报考程序
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第一批时间: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3日。
第二批时间: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20日。
两批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注意事项:不需缴纳报名费。
(2)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第一批时间: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4日。
第二批时间: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1日。
Ⅰ.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清单:
①同本章程“硕博连读”招生方式要求考生提交的前10项材料。如报考者为往届硕士毕业生,无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硕博连读”招生方式要求的提交材料⑨),但需要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的科研规划。
③体检表(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模板见附件7)。
④报考学院《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证明材料。
Ⅱ.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
资格审核材料包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①纸质材料提交:请将以上“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清单”涉及的纸质材料,在报考批次资格审核工作时间内,提交至报考学院办公室。如遇突发情况,未能按时提交纸质材料的考生,须在报考批次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前与报考学院办公室联系说明情况。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材料的考生,无需邮寄证书及证件原件。
②电子材料提交:考生须在网报结束后至报考批次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前,将以上“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清单”中涉及的材料逐项扫描,分别建立pdf文件,将所有pdf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博士报考材料:考生姓名-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压缩文件夹后提交至报考学院联系人邮箱。电子材料涉及考生证书及证件须扫描原件。
3.考核
学院根据本章程、《大连海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学院《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生工作实施细则》等,一般应于2025年1月2日前完成第一批考生的考核工作,于2025年3月3日前完成第二批考生的考核工作。
注意事项:申请考核考生与硕博连读考生一起排名录取时,取申请考核考生各部分考核成绩加和总成绩的平均值(百分制)与硕博连读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进行比较。
(四)普通招考
1.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以上“硕博连读”招生方式的“报考基本条件”中(1)、(2)、(3)各项要求。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满足以下条件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学校规定的博士生统一入学报到之日)。
②已进修所报考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主干课程。
③有公开发表的相当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内容为所报考学科(专业)方面的论文,考生为第一作者)。
④学校各招生学科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学业水平要求及加试科目情况见《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 间:2025年3月15日-2025年3月28日。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注意事项:报名时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费,标准:200元/人。
(2)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时间: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8日。
Ⅰ.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清单:
①同本章程“硕博连读”招生方式要求考生提交的前10项材料。如报考者为往届硕士毕业生,无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硕博连读”招生方式要求的提交材料⑨),但需要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②体检表(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模板见附件7)。
注:
(1)同等学力考生免交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硕士论文评议书复印件、硕士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但是需提交报考基本条件(2)中对同等学力考生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应届硕士毕业生的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资格审核阶段可不提交,但须在入学报到时补交。
Ⅱ.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
资格审核材料包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①纸质材料提交:请将以上“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清单”涉及的纸质材料,在资格审核工作时间内,提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楼515)。如遇突发情况,未能按时提交纸质材料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前与研招办联系说明情况。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材料的考生,无需邮寄证书及证件原件。
②电子材料提交:考生须在网报结束后至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前,将以上“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清单”中涉及的材料逐项扫描,分别建立pdf文件,将所有pdf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博士报考材料:考生姓名-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压缩文件夹后提交至学校研招办邮箱(yanzhaoban@dlmu.edu.cn)。电子材料涉及考生证书及证件须扫描原件。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考前五天左右,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
时间:2025年4月26日-28日,其中,26日全天和27日上午学校组织初试(外语和两门专业课);27日下午各学院及学科组织复试;28日学校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同等学力加试。(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地点:大连海事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学院按照招生计划、考生考试成绩、导师招生限额要求、以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审批后按要求予以公示(各单位公示网站见附件8)。学校研究生院于2025年6月左右最终公示全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1.参加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三种方式招生录取的考生:学制4年,学费10000元/年/生。
2.参加直接攻博方式招生录取的考生(工程博士培养试点改革专项计划考生除外)学制4年;学费10000元/年/生。工程博士培养试点改革专项计划直博生学制为5年;学费10000元/年/生。
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学费标准,将按新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缴纳学费是每个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义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均应按照入学前学校发布的《入学须知》等相关要求,按时、足额缴纳学费。
学校坚持“保障型和发展型并重”的资助育人理念,积极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通过设立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社会专项奖学金、硕博连读奖学金、直博奖学金等奖优项目,提供博士生基本助学金、社会专项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助困项目,不断完善“奖、助、贷、勤、补、免、保、偿”八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主要奖助项目及标准如下: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2)奖励标准:每人30000元。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奖励对象: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2)奖励标准:每人10000元/年。
3.硕博连读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在通过学校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拟录取后,除学校基本奖助学金外,每人还享受300元/月的奖励,按月发放,直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为止。
(2)为鼓励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并作为优秀生源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对通过学校硕博连读考核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在博士学制内学校将按照博士研究生学费50%的标准分年度给予奖励。
4.直博奖学金
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
5.博士研究生基本助学金
(1)资助对象: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2)资助标准:第一学年每人1750元/月,第二学年起每人2250元/月。
6.社会专项奖助学金
根据各类专项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学校分配名额至各学院,由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审。
7.“三助一辅”岗位酬金
学校为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岗位酬金。
1.本章程适用于普通计划招生录取工作,专项计划的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2.请有意愿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专项计划、且可在定向省份教育管理部门获得该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非汉族考生,提前与报考导师联系,待国家下达学校最终计划后,学校将根据学院和导师的招生需求、招生情况及计划整体情况等,分配该专项招生计划,并组织考生报名和相关考核工作。
3.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加★者为我校自主设置,导师姓名下方带有“()”的情况,“()”中的导师为第二导师,“” 指的是以导师组形式招生与培养。
4.各学院的《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生工作实施细则》、《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生工作实施细则》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dlmu.edu.cn)和校园网主页(网址:https://www.dlmu.edu.cn/zsjy/yjszs.htm)上公布。
5.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6.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7.如遇突发状况,学校将可能调整有关工作的时间、方式,以及笔试、现场面试考核形式等,并及时发布通知。
8.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执行。
学校各招生单位的联系电话、邮箱及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网站见附件8。研招办电话:0411-84729493,邮箱:yanzhaoban@dlmu.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楼515)。邮政编码:11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