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商行网售长江冰鲜鲥鱼?官方回应

文摘   2024-11-26 22:01   北京  
日前,江苏省太仓市市场监管局浏河分局根据网络监测线索,发现某水产商行在某电商平台上公然销售标注为“长江冰鲜鲥鱼”的水产品。执法人员迅速行动,对该水产商行进行了深入调查。原来,该水产商行主要从事海鲜批发销售业务,其销售的所谓“长江鲥鱼”并非来自长江,而是缅甸海捕鲥鱼。
在调查时,该商行负责人坦言对网络运营、维护及宣传等不够熟悉,店铺一直交由代运营商打理。经过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的科普宣传,他了解了长江禁捕的严肃性和重要性。
记者了解到,最终,该商行负责人联系了代运营商,要求其删除所有涉及“长江鲥鱼”的相关文字及图片。再次检查时,该整改工作已完成。太仓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商行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太仓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水产经营单位应严守法律红线,确保水产品来源清晰、品质上乘,宣传时务必实事求是,拒绝虚假信息;同时应强化内部管理,约束代运营商等合作方合法合规运作。
编辑:曹晖
校对:李莹
来源:现代快报‍‍‍‍

扫描关注

官方网站www.cfsn.cn

新闻线索:010-63703078
投诉邮箱:wwwcfsncn@163.com

中国食品安全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官方账号。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