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政府主导,抓好制度设计
一是党委政府重视。区委、区政府将幸福食堂全域覆盖工作列入全区十大民生工程、重点改革项目,将该项工作绩效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并赋予较高的评分权重,将“提升农村幸福食堂规范化管理水平”列入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街道(功能区)统筹、社会参与、村级实施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一套包括组织领导、运营管理、监督考核等多维度、系统性的制度体系,确保幸福食堂顺利铺开、规范运行。 三是做足资金保障。坚持财政补助、街道(功能区)和村自筹、个人适当承担的原则,让群众吃得起、食堂可持续。其中,区财政单列幸福食堂运行保障预算,按照每人每天8.5元的标准为幸福食堂拨付补助。收取费用的幸福餐厅平均每人每天只需支付3-4元,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实行个人免费就餐。
做好“三级联动”,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区级抓政策统筹。成立由副区长牵头的区幸福食堂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由区民政局牵头,区直多部门及街道(功能区)、村(居)共同配合的联动机制。 二是街道(功能区)抓主体推进。街道(功能区)党委将幸福食堂建设作为党委会的专项议事内容,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和“各村开门一件事”等项目服务清单。立足实际情况,成立幸福食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参与,研究部署幸福食堂各项工作,实行干部包村、责任到人。三是村(居)抓末端落实。充分压实村(居)在幸福食堂建设运营中的主体责任,发挥好村(居)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作用,鼓励因地制宜,采取新建、租赁、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逐步扩大幸福食堂覆盖面。开设幸福食堂项目资金管理专账,并设立财务公开栏,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确保幸福食堂项目资金规范使用。
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慈善组织开展专项帮扶。区慈善总会开展幸福食堂慈善基金募捐和书画义拍活动,为57个村(居)赠送幸福食堂送餐车。二是社会组织送温暖。钢城区志愿者协会、钢城区公益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志愿者积极开展包水饺、包粽子、艾灸、理发等幸福食堂志愿服务活动,2018年以来累计开展活动1000余场次,服务无人照料、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70岁及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70岁及以上无人照料贫困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3.5万余人次。三是邻里互助扬新风。联合空巢老人以及有闲暇的群众,以邻里互助的方式“抱团养老”,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社会力量赋能。激活社会资源,发动企业家等爱心人士献爱心,近6年共筹措300多万元爱心资金,用于幸福食堂的建设和运营。
来源:《中国民政》杂志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专刊、山东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