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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唯沃投资有限公司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一、唯沃公司概况
债务人于2012年5月8日在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初始注册资本为6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593792524L。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 2012年5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金融、证券、期货、保险除外);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0年7月6日,公司注册资本增资至1000万元。2021年5月25日公司登记机关变更为芦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6日公司住所地由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团结路88号江信国际和谐花园2号楼2单元5A02室变更至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古城管理处(320国道旁新华丽锦售楼部)。后股东经过多次变更,现有股东3名,分别为:许满平,认缴出资额490万元,占股 49%;刘路平,认缴出资额 300 万元,占股 30%;熊水平,认缴出资额 210万元,占股 21%。现任法定代表人为许满平,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0月,债务人在江西省芦溪县芦溪镇古城管理处320国道旁投资开发建设了“新华丽锦”楼盘项目。
二、新华丽锦项目基本情况
“新华丽锦”商住小区项目位于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古城管理处的武功山东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西南侧(芦溪县汽车总站正对面),唯沃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取得“赣2020芦溪县不动产权第0004579号”《不动产权证书》,土地面积 45172㎡; 2020年9月21日取得“地字第36032320200002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实用地面积 45172㎡,总建筑面积131944.49㎡。唯沃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分别取得“建字第36032320210000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建筑面积 58311.71㎡;。唯沃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取得“编号:36032320210521010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规模58311.71㎡。
新华丽锦项目由1#-16#楼及售楼营销中心共计15栋房屋组成,用地面积45172平方米,绿化率38%,建筑密度20.83%,建筑容积率2.5。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2000平方米,其中:住宅109000平方米、商业348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7765平方米、其他配套建筑面积1747平方米,项目住宅总户数866套(住宅户型基本为三房两厅两卫和四房两厅两卫的设计,均为南北通透的双阳台户型,户型面积区间120m²-141m²),属于芦溪县中心城区中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该项目计划分两期开发建设:一期为1#、2#、3#、5#、6#、7#、8#、9#、10#楼以及售楼营销中心和地下室(停车泊位888个),施工许可证建筑面积为58311.71平方米(含:住宅建筑面积39022平方米、售楼部商业建筑面积152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7765平方米),住宅总户数304套;二期为11#、12#、13#、15#、16#楼,住宅建筑面积69978平方米,底层临街商业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其他配套建筑面积1747平方米,二期住宅总户数562套。
该项目一期于2021年5月份开工建设,目前的建设已完成情况:5#、8#、9#、10#楼的主体和一般装饰工程;6#、7#楼的主体框架结构工程;1#、2#、3#楼的基础工程及地下室的土石方工程;售楼营销中心的竣工交付。一期已办理预售情况:新华丽锦5#、8#、9#、10#楼,预售面积22534.68平方米,住宅套数184套;新华丽锦6#、7#楼,预售面积8160平方米,住宅套数60套。
三、资产情况
经管理人委托,江西老楼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1月8日进驻债务人现场对唯沃公司的整体资产(含土地使用权、房屋、车辆等全部资产)及未来运营能力开展评估工作。资产情况可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具体以意向投资人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四、招募要求及流程
(一)重整投资人资格要求
1、重整投资人应当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重整投资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财务状况、信用记录良好,若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其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2、本次重整投资可采取股权投资、共益债融资、合作经营等模式。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叁仟万元(¥30,000,000元)以上投资对价,能够缴纳100万元投资保证金为基本要求。如拟采取共益债融资模式投资人应同意现金不足以清偿共益债时愿意接受按照房屋评估价为标准以开发住房清偿共益债。如以垫资复建形式投资的,应拥有对维沃公司整体待建工程全额垫资的实力,以有充足垫资能力完成唯沃公司整体项目续建完工为基本要求,并提供具有全额垫资能力的印证文件(如履约保函、履约担保)以及不停工承诺。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可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资,但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主体符合上述资格要求。
(二)报名材料要求
1、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介绍,投资意向、投资金额、投资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资金来源,重整后企业的经营方案等。
2、主体资质文件:意向投资人是企业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会同意投资的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同意投资的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书应载明受托人姓名、授权范围、联系方式等。
3、相关资金实力证明: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5、承诺书:承诺符合本公告载明的资格要求,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同时承诺:(1)在最终被确定为投资人后,应按照管理人要求及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不得擅自退出重整,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投资人支付的保证金; (2)无条件积极配合管理人按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进行债务清偿工作。
上述报名材料每份均应加盖公章(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应当签字并捺印)。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公告投资人遴选的,管理人视为其已经获得了内部股东会同意或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要求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主体对其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关内容解释或说明,并有权要求补充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三)重整投资人招募流程
1、提交报名资料: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本公告的重整投资人资格要求,并自行决定对唯沃公司是否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时须按照管理人的要求提交书面保密承诺),最迟应于2024年12月31日17:00前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提交书面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提交地址:萍乡市经开区宣和路金融港2号楼17层北京雍文(萍乡)律师事务所办公室。管理人联系电话:13036299568(叶律师)、18907993537(罗律师)。
2、交纳保证金:本次招募保证金的金额确定为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00元) ,意向投资人应于提交报名材料后三日内将保证金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江西唯沃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190260780877,开户行:中国银行萍乡市金鳌支行)。
3、尽职调查阶段
成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对唯沃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予以协调并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管理人亦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配合。
4、遴选及确定阶段
重整招募时间截止后,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报请芦溪县人民法院后,综合评判参选人提交的报名材料,或者视情况决定是否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一经确定,应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四)报名保证金的处理
1、对于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最终重整投资人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对于入选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无息转化为投资价款,并按照《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计划草案的内容履行后续事宜。
2、保证金没收
意向投资人如存在以下情形,管理人将没收保证金并取消其资格:
(1)意向投资人中选后,拒绝按管理人与其谈判磋商的结果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
(2)意向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前,单方面退出或以实际行动表明将不履行重整投资协议书约定的投资义务的,经管理人催告后仍不履行的;
(3)唯沃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芦溪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经管理人合理催告后仍不履行或拒绝履行的。
五、特别提示
(一)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也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备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本招募公告由唯沃公司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进展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活动,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唯沃公司情况有所了解并参与投资。本招募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并不当然替代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代表管理人对唯沃公司的现状承诺。意向投资人需自行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为配合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和知晓该项目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责任、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现状进行投资,亦视为对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的确认并同意承担参与唯沃公司重整的所有风险。
(四)意向投资人的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能低于评估机构江西老楼房地产资产评估公司针对唯沃公司的评估报告中确定的企业清算价值。
特此公告。
江西唯沃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2月17日
来源:雍文萍乡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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