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福泉市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主题为“绿色司法护生态,多元共治创新程”。
福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袁湘主持发布会并介绍工作情况。近年来,福泉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按照省高院规定,对环资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集中管辖福泉、瓮安、都匀的一审环资案件及贵定的环境行政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在服务企业绿色发展方面,福泉法院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深入企业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进企业等活动,助力企业实现绿色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此外,还建立了教育示范基地,深耕绿色生态保护。2023年,福泉法院联合多家单位在福泉市岔河国家湿地公园设立了一个集环境司法办案、生态修复成果展示、生态法治教育、生态保护体验、生态文化推广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司法修复教育示范基地。
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司法保护。福泉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并积极采取恢复性司法举措。2022年至今,共审结环资案件205件,其中刑事环资案件9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8件)、行政案件3件、行政非诉执行审查86件、民事环资案件19件。判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增殖放流鱼苗325390尾,补植复绿10647株。
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2022年以来,福泉法院开展巡回审理16次,组织学校师生一同参与增殖放流3次,制作典型案例宣传册5份、宣传视频3个,开展法治宣传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共计18000余份。2022年至今,受案量逐年递减,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显著。
发布会上还就对福泉市岔河村古银杏树发出司法保护令的原因及审理环资案件对专业领域问题的举措等答记者问。此次发布会充分展示了福泉法院在生态保护方面的决心与作为,未来,福泉法院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为建设美丽福泉、守护绿水青山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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