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规范
《消防救生气垫》 XF 631-2006
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仅供消防部队紧急救援且无其他任何可替代方法时所使用、限定最大救援高度不超过16 m的各种消防救生气垫,本标准不适用于训练用或其他用途的气垫。
3.1 消防救生气垫 fire rescue air-cushion:仅供消防部队紧急救援时所使用,具有一定阻燃性能的,用于承接自由落下人员的气垫。
10 使用:消防救生气垫应按照其限定救援高度正确使用。消防救生气垫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2年,若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11 贮存和日常检查:消防救生气垫贮存时,应避免阳光直射、雨淋及受潮,不得与酸碱、油、腐蚀性物品及尖锐物体放在一起。贮存库内要保持干燥通风,产品存放应距地面和墙壁200 mm以上。每3个月应取出充气检查1次,并用50 kg的沙袋从12 m的试验高度按6.7的试验方法进行3次,其结果应符合5.6、5.7的规定。日常检查中严禁由人员进行试跳。
入住酒店、宾馆要留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灭火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防烟面罩、疏散路线等位置,以便紧急情况下使用。
酒店管理方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全员掌握火灾处置方法、具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处于完好有效状态;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定期组织电工,开展用电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消防控制室要24小时安排人员值守,持证上岗,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熟练掌握火灾应急处置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