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每班12小时值班制度是否合法?

百科   2024-08-26 07:32   上海  

消防控制室值班时间设置:每班12小时的两班倒制度是否合法?


答案是否定的!消防研习社

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时间应满足以下要求:

值班时间限制每班工作时间应不大于8小时,且每班人员应不少于2人。这意味着,如果采用两班倒的制度,每班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控制在8小时内,以确保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限制。

人员配置要求: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这是确保在任何时间段内,消防控制室都有足够的人员进行监控和操作,以应对可能的紧急情况。

职业资格要求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并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这是为了确保值班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以有效履行其职责。

如果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被安排为两班倒的12小时工作制度,这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中的工作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因此,这种工作制度是不合法的。

劳动法也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如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对于消防设施操作员这样的岗位,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可能需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这种情况下,三班倒班的工作制度是一种常见的安排方式。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每班工作时间可以随意延长至12小时。

具体来说,如果消防设施操作员的倒班制度中,每班工作时间为12小时,那么这种安排就超出了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限制。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紧急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以应对突发事件,且经过与工会和劳动者的协商,并依法支付了加班费,否则这种安排是不符合劳动法的。

还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实行了三班倒班制度,也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且连续工作的时间不应过长,以避免劳动者过度疲劳和安全隐患。

因此,消防设施操作员12小时,2班倒班的工作制度,在未经特殊协商和依法支付加班费的情况下,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那么,如果在经特殊协商和依法支付加班费的情况下,是不是就可以实施12小时2班倒班制度?若可以,具体如何实施,我想这就需要每个业主单位自身,或和委托值班单位慎重考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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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李
消防知识的分享和传播者;志在为提高个人、组织、团体或企业等的消防管理专业水平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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