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开除工作10年的老工程师,工程师离职后删除PLC程序,这样做违法吗?

科技   2024-11-11 10:31   湖南  

在当今这个数字化时代,PLC程序代码已成为企业运营不可或缺的核心资产,它们如同生产线上的精密工具,驱动着企业的机器高效运转。

工程师离职删除PLC程序,关键的资料都带走,这样做是否合理呢,我们需要明确几个法律与职业道德的界限。


离职风波,程序“失踪”

杨师傅是公司高薪聘请的程序员,干了10年的工程师,现在公司的生产走上正轨,设备运行稳定,老板感觉杨师傅的工作太闲,工资太高了,想办法招聘了年纪的技术员,工资比杨师傅少很多。
近期杨师傅的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他续签,他与公司管理层的关系出现了裂痕,最终走到了离职的边缘。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即将离开之际,杨师傅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他删除了自己在职期间编写的所有程序代码。
这一行为直接导致公司部分设备陷入瘫痪,无法正常生产,一时间,工厂内弥漫着紧张与焦虑的氛围。


老板急呼:恢复程序,责任何在?

面对突如其来的危机,公司老板心急如焚,他迅速联系到杨师傅,希望他能“高抬贵手”,帮忙恢复那些至关重要的程序。

老板认为,既然这些程序是在公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的,它们理所当然属于公司财产,杨师傅无权擅自删除。然而,杨师傅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



工程师反驳:这是我的“工具箱”

杨师傅坚持认为,这些程序代码并非简单的公司资产,而是他个人技能的体现,是他多年学习与实践的结晶。
他解释道,部分程序甚至是在加入公司前,他自费数万元学费在外学习的成果。因此,在他看来,这些程序就如同他随身携带的工具箱,离职时有权带走。
对于老板提出的“恢复程序”要求,杨师傅更是直言不讳:“我没有义务免费赠送我的劳动成果。”


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审视

1、从法律层面来看

工程师杨师傅在公司期间编写的程序,其归属权并非一目了然。计算机软件作为作品的一种,其著作权原则上归属于创作者,即编写程序的人。

然而,在本案例中,若杨师傅与公司之间未就程序归属问题进行明确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杨师傅能够证明某些程序是在入职前学习所得,则这些程序可能不属于公司所有。

但关键在于,杨师傅在离职时删除了所有程序,这一行为本身是否合法,还需考虑其对公司运营造成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恶意破坏的意图。

2、从职业道德的角度考虑

杨师傅作为老员工,其离职时的行为显然不够成熟和专业。无论程序归属如何,删除公司重要资产(尤其是直接影响到生产和出货的程序)都是不负责任的,且可能违法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会给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还可能损害公司的声誉和客户信任。


网友怎么说?

网友A:  现在太不公平了,在职工作期间,如果没有与公司签订协议,所开发的程序应当归个人所有。这是为了保护技术人员辛勤劳动成果而定的。而有的老板把技术人员的成果窃取后,就千方百计将其赶走。

 网友B:  你给我发工资的时候我已经给你创造价值了, 程序是我自己的知识、学识、能力的结晶, 这个和你工资没关系吧。

 网友C:  我去的公司以前上班 ,工艺本来很繁琐,后来我自己编的程序在用 ,  老板看好就全公司在用我留了后门 , 和公司闹掰离职后 , 打开后门 ,全部自动删除,老板后来找我也没用,我自己开发的又没收钱,  免费给你们用 , 我走了自然带走。

 网友D:  严格意义上来讲,就是说呢老板付了工资给结清的工资,这个就程序按道理说这是属于公司的财产了。但是于你来说的话,毕竟城区是自己带来的,也是自己在这个厂家里面能够立足的吃饭的饭碗。

 网友E: 在职技术使用权,并非拥有编程核心技术所有权,况且在劳动合同期间,老板负的是聘用者,在职劳动者工资,也是劳动者在职期间为公司保证正常运转的工资,何况劳动者是自费去学习,去培训。

网友F:  我们厂每年都要备份程序。这活我干过。所以程序员不能只有一名。备份的程序都要上传。就是有员工走了,把程序删了,我们也能用备份程序把它激活。

 网友G:  编写程序是时间是有工资给他的,这程序就是公司的了,离职回来关程序是搞破坏了!

工程师离职把程序删除,是否合理呢?欢迎大家在评论里面留言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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