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这个数字化时代,PLC程序代码已成为企业运营不可或缺的核心资产,它们如同生产线上的精密工具,驱动着企业的机器高效运转。
工程师离职删除PLC程序,关键的资料都带走,这样做是否合理呢,我们需要明确几个法律与职业道德的界限。
离职风波,程序“失踪”
老板急呼:恢复程序,责任何在?
面对突如其来的危机,公司老板心急如焚,他迅速联系到杨师傅,希望他能“高抬贵手”,帮忙恢复那些至关重要的程序。
老板认为,既然这些程序是在公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的,它们理所当然属于公司财产,杨师傅无权擅自删除。然而,杨师傅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
工程师反驳:这是我的“工具箱”
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审视
1、从法律层面来看
工程师杨师傅在公司期间编写的程序,其归属权并非一目了然。计算机软件作为作品的一种,其著作权原则上归属于创作者,即编写程序的人。
然而,在本案例中,若杨师傅与公司之间未就程序归属问题进行明确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杨师傅能够证明某些程序是在入职前学习所得,则这些程序可能不属于公司所有。
但关键在于,杨师傅在离职时删除了所有程序,这一行为本身是否合法,还需考虑其对公司运营造成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恶意破坏的意图。
2、从职业道德的角度考虑
杨师傅作为老员工,其离职时的行为显然不够成熟和专业。无论程序归属如何,删除公司重要资产(尤其是直接影响到生产和出货的程序)都是不负责任的,且可能违法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会给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还可能损害公司的声誉和客户信任。
网友怎么说?
网友B: 你给我发工资的时候我已经给你创造价值了, 程序是我自己的知识、学识、能力的结晶, 这个和你工资没关系吧。
网友C: 我去的公司以前上班 ,工艺本来很繁琐,后来我自己编的程序在用 , 老板看好就全公司在用我留了后门 , 和公司闹掰离职后 , 打开后门 ,全部自动删除,老板后来找我也没用,我自己开发的又没收钱, 免费给你们用 , 我走了自然带走。
网友D: 严格意义上来讲,就是说呢老板付了工资给结清的工资,这个就程序按道理说这是属于公司的财产了。但是于你来说的话,毕竟城区是自己带来的,也是自己在这个厂家里面能够立足的吃饭的饭碗。
网友E: 在职技术使用权,并非拥有编程核心技术所有权,况且在劳动合同期间,老板负的是聘用者,在职劳动者工资,也是劳动者在职期间为公司保证正常运转的工资,何况劳动者是自费去学习,去培训。
网友F: 我们厂每年都要备份程序。这活我干过。所以程序员不能只有一名。备份的程序都要上传。就是有员工走了,把程序删了,我们也能用备份程序把它激活。
网友G: 编写程序是时间是有工资给他的,这程序就是公司的了,离职回来关程序是搞破坏了!
工程师离职把程序删除,是否合理呢?欢迎大家在评论里面留言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