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泰州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6日至2006年5月22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为依法退出现役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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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1.笔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泰州市教育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3)非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符合面向泰州籍退役军人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泰州市教育局陈述申辩。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市教育网上公布。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结束后,由泰州市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报考职教机械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02)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自聘期起3年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政策咨询电话:
泰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4日
来源 | 市教育局人事处
来源:泰州市教育局